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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体制的改革和转型给女性的劳动力供给带来了显著的变化,其中女性劳动力参与率的持续下降是最直观的表现。不过,就女性劳动力的供给而言,劳动力参与选择只是个体劳动力供给决策的第一步,之后还有劳动力供给时间决策和非市场劳动供给的决策,而女性劳动力供给行为的特殊性在于她们的劳动力供给决策是在市场劳动、非市场劳动和闲暇之间进行选择。我国现有研究多集中在劳动力参与率的变化,而较少同时关注女性劳动力参与选择、劳动力供给时间和非市场劳动。即使在研究女性参与变化时,也是主要通过估计个体劳动力参与方程来探讨某个或者某几个微观因素变化对女性参与概率的影响,很少探讨这些因素(教育、年龄、家庭收入、家庭结构)对转型期的女性参与率变化的综合影响,更没有论及各项因素的解释力度到底有多大的问题?而且,现有的研究基本上止于至2000年左右我国女性劳动力供给变化情况,2002年后的女性劳动供给变化如何有待进一步探究。事实上,2002年我国开始实施积极的劳动力市场政策,而这必然会对女性劳动力供给产生影响。鉴于此,本文从劳动力参与选择、劳动力供给时间和非市场劳动三个视角更全面系统地展开对已婚女性的劳动力供给变化研究。观察期也延长至2009年(1988-2009年)。同时,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随着女性劳动参与率的持续下降,另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是家庭间收入差距的持续上升。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率的下降以及随之而来的在家庭中收入份额的变化,必然会对家庭收入以及家庭间收入差距造成影响。于是本文在对已婚女性劳动供给变化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已婚女性就业对家庭间收入差距及其变化的影响。在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率变化研究方面,本文从总量劳动力参与率的变化着手,基于中国城镇住户调查微观数据(UHS1988-2009),利用时间序列OLS回归分析估计了已婚女性总量劳动力参与率变化的周期效应和长期发展趋势,发现已婚女性总量劳动力参与率存在显著的顺周期性效应,且出现了每年大概0.4个百分点的长期下降趋势。显著的周期效应意味着女性仍然处在家庭中二级劳动力的状态,而顺周期则表明她们在面临严峻就业形势时,劳动力参与的“悲观工人效应”强于“附加工人效应”。每年0.4个百分点的长期下降趋势意味着已婚女性的劳动力供给行为可能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从已婚女性个体劳动力参与选择出发,利用1988-2009UHS夫妻配对样本,分阶段(1988-1992、1993-1997、1998-2002、2003-2009)估计的已婚女性的劳动力参与方程显示,已婚女性的参与行为发生了明显变化。教育对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的积极影响在不断下降;与父母同住的积极效应总体上也在下降,但家中孩子对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的消极影响却在不断上升;配偶的工资性收入以及家庭的非劳动收入的消极作用总体上在逐渐变弱。随后采用拓展O-B分解结果显示,参与行为的变化解释了1988-2009年已婚女性参与率下降的80.41%。进一步的单变量的O-B分解结果显示,教育积极效应的下降和家中孩子消极效应的上升分别解释了1988-2009年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下降的21.64%和13.71%。相比前几个阶段,2002年后已婚女性的参与意愿总体上在上升,劳动力参与行为的变化只解释了第三(2002年前)至第四(2002年后)阶段已婚女性参与率下降的56.66%。单因素分解结果显示,年龄结构变化(人口老龄化)解释了2002年后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率下降的80.78%。在已婚女性劳动供给时间研究方面,由于低教育水平、低年龄段、低收入组的已婚女性构成了劳动力市场退出者的主要群体,但一旦就业,她们的劳动时间又会比其他群体多,因而只关注参与问题,无法全面理解已婚女性的劳动力供给行为。本文利用2002-2006UHS夫妻配对样本,采用Heckman两阶段和Tobit模型估计得到的已婚女性劳动时间结构方程显示:已婚女性劳动供给时间决定行为也发生了明显变化,教育对已婚女性劳动时间的负向作用也在减弱;家中孩子对她们的劳动时间的负向作用不仅很显著,而且也在不断增强;计算得到的劳动供给时间弹性显示,总体上自身的工资率变化的替代效应大于收入效应,这表明已婚女性劳动力供给时间的补偿性工资弹性为正,但补偿性工资弹性在逐年减弱。分组计算的弹性值显示,随着市场工资率的提高,学历低、丈夫收入低的已婚女性的劳动供给时间增加幅度更大;随着丈夫收入的提高,她们的劳动供给时间减少的幅度却最小。已婚女性劳动供给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家庭内部非市场劳动的分配问题。本文利用中国健康和营养调查(CHNS1991-2009)夫妻配对样本,分析家庭在一般性家务劳动和照料性劳动上的分配机制。结果显示,比较优势决定着夫妻在一般性家务劳动上的分担比例,且这种决定机制在逐年增强。但在照料性劳动分配上,已婚女性更多是以一位母亲的家庭责任意识来承担对孩子的照料和教育。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意味着已婚女性要承担更多的一般性家务劳动。另一方面,随着家庭对孩子教育的重视,母亲在孩子教育上的重要性被大家普遍接受后,进一步强化了家中孩子对她们劳动力供给的负向作用。已婚女性劳动力参与率的下降以及随之而来的在家庭中收入份额的变化,必然会对家庭收入以及家庭间收入差距造成影响。因此本文还利用1988-2009UHS数据进一步考察了这个问题。基于按收入来源的变异系数分解和方差分解方法的研究发现,已婚女性参与率的下降加剧了中国城镇家庭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本文的研究隐含着要从收入支持政策、积极劳动力市场政策和与女性劳动力供给相关的家庭政策出发,形成三位一体的政策体系。另一方面,在政策设计时要特别注意已婚女性与其他家庭成员(主要是丈夫)之间存在劳动力供给行为的交互影响以及政策对已婚女性劳动力供给决策的多方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