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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是一件很有意义和值得探索的治理方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①当前随着农村人口流出量不断增多,“大量农村精英‘离土又离乡’,乡村中老人、妇女、儿童以及其他弱势群体居多,导致农村社会治理人才短缺、社会治理主体弱化。”②
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普遍是“乡政村治”中如何去平衡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理论悖论以及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多元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中的探讨比较少,且大多探讨局限在乡村精英、社会组织等某一单纯的点去分析。学者多是热衷于农村社会组织如何提供乡村公共服务、如何发挥乡村公共精神的作用等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乡村治理中,乡村治理的好坏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治理主体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发挥优势,这些新出现的问题也给乡村工作者带来了许多新挑战。
论文从宁夏S市历史文化发展与基层治理的历史演变着手,以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中多元主体为研究主线,深入剖析宁夏S市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所蕴含的理论以及初显的治理成效,分析宁夏S市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阻碍因素,提出了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对策。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作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抓手。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治理模式不仅可以协助党委和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各自优势,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村民携手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多元主体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各主体的优势,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为其保驾护航。
作者从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走访调研,对宁夏S市3个县(区)195个乡村采取概率抽样的方式对样本进行选取并入村进行深度访谈,尝试分析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多元主体,并通过对已经进行的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的模式进行解剖分析,查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阻碍因素,以期提出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对策,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开一个新视角。
目前,学术界关注的热点普遍是“乡政村治”中如何去平衡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理论悖论以及在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涉及多元主体参与到乡村治理中的探讨比较少,且大多探讨局限在乡村精英、社会组织等某一单纯的点去分析。学者多是热衷于农村社会组织如何提供乡村公共服务、如何发挥乡村公共精神的作用等方面。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在乡村治理中,乡村治理的好坏最重要的因素还是治理主体是否能真正发挥作用,发挥优势,这些新出现的问题也给乡村工作者带来了许多新挑战。
论文从宁夏S市历史文化发展与基层治理的历史演变着手,以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中多元主体为研究主线,深入剖析宁夏S市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所蕴含的理论以及初显的治理成效,分析宁夏S市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阻碍因素,提出了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对策。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可作为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抓手。多元主体参与乡村治理的治理模式不仅可以协助党委和政府更好地开展工作,而且可以充分发挥多元主体的各自优势,可以最大程度的调动社会组织和广大村民携手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需要多元主体的参与,多元主体要最大限度的发挥各主体的优势,需要一个健全的体系为其保驾护航。
作者从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进行了为期近一年的走访调研,对宁夏S市3个县(区)195个乡村采取概率抽样的方式对样本进行选取并入村进行深度访谈,尝试分析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多元主体,并通过对已经进行的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的模式进行解剖分析,查找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阻碍因素,以期提出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宁夏S市乡村治理体系的对策,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打开一个新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