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国家民主制度的重要标志,是国家不允许有绝对专断权力的存在,国家的一切权力,都应处于有效的监督和控制之中。马克思在创立国家理论时,把权力监督作为其新型无产阶级国家的重要基石。建立以符合中国国情为核心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监督体系的本质特点和根本内容。新时期,治国理政进程中国家权力监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必然要求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要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体制机制。本文深度分析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理论渊源、时代内涵,全面阐释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建构价值、系统构成、路径探析,进一步阐述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有机体系。第一,本文研究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理论渊源、历史溯源、实践之源,并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相关内涵进行厘定。内涵厘定的对象主要有:权力、马克思主义权力观、马克思主义社会监督思想、社会化、监督,在此基础上阐明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具体内涵。第二,本文阐明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研究目的。国家权力监督体系的主要构成有:政治监督、法律监督、经济监督、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其中重点阐释政治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体系顶层设计的建构核心,法律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制度保障的灵魂,经济监督是国家权力监督实践趋向的重点,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则是国家权力监督践行的坚实基础。第三,本文探析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时代特征及建构价值,当前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坚实的社会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广袤的实践平台,全面依法治国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强力的制度保障,全面从严治党为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提供科学的典型示范,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则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新的活力和持久的动力。第四,本文系统论述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构成及各自功能。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团组织监督、政协监督为载体,厘定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团组织监督、政协监督的概念、特征及其作用。第五,本文以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为原点,时空结合,建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针对当前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在时间建构方面,包括完善事前监督、事中(过程)监督、事后监督等;在空间建构方面,实现自上而下、由里及外、虚实结合、国内与国外的相结合,建构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有机体。最后,本文阐释了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实践路径。从可持续性、有序、可行性等角度,结合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在实践路径中可能存在的障碍,根据戴明的PDCA循环原理,阐述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践行程序,形成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的长效机制。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并不是一蹴而就、朝令夕成的,它的实现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深化慢慢走向成熟的过程,在新时期必然要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本质要求,要体现对公共权力行使主体的社会化监督“看得见的正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