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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经济管理科学,会计自产生之日起就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诸多经济领域交织在一起。在与会计相关的诸多经济范畴中,当属税收与会计的关系最为密切。经过漫长的产生和演进过程,两者分别形成了自身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但两者之间始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税收既是微观经济主体无法回避的重要的会计核算内容,又是纳税人的一项社会责任和义务,而会计既为税收征管提供基础性信息,又在理论、实务的发展上为税制的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依据。会计与税收这种错综复杂的联系,要求会计界与税收界在挖掘自身学科理论深度的同时,对两者的关系研究给与高度关注。学术界对会计与税收关系的研究主要是为满足微观经济主体的需要,例如税务会计主要是为解决会计规范与税法对涉税事项处理方法的不同而产生的,以满足核算的需要;税务筹划则是为合理利用税收制度空间,谋求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产生的,以满足理财的需要。目前,从基础理论和宏观制度建设层面探讨会计与税收关系的研究为数不多,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制度比较与协调的视角,选择了一条与主流研究有所区别的道路。会计属于经济基础范畴,税收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实质上是政府与微观经济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体现。本文在探究会计与税收目标、职能、原则差异的基础上,对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体系及具体内容进行比较研究,意在寻求协调两者关系的可能性与契合点,在保持各自制度相对独立的同时,搭建起沟通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之间的一座桥梁,使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共同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从制度体系建设的层面看,税收制度与会计规范虽然自成系统,但都不能排除对方的影响。国际上处理会计与税收关系的模式主要有分离模式和统一模式两种,会计与税收的目标和原则不同,这就决定了它们的发展趋势将是相互分离的,而不会合为一体。现在和将来,税收制度与会计规范会一直存在差异,并在彼此影响、相互协调的过程中按照各自的轨迹发展。会计强调对投资人、债权人等利益相关人权益的保护,其中也包括税收征管部门;税收强调对国家收入能力的保障,但国家的税源是建立在微观经济主体——特别是企业充满活力、具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基础之上的。因此,笔者认为,会计目标与税收目标具备一定的协调的可能,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在制度建设中都应兼顾对方的影响,探索协调关系的有效途径。本文的总体思路是:首先,从会计与税收的起源发展入手,对会计与税收的关系加以概述,并用一定篇幅对会计目标与税收目标、会计职能与税收职能、会计原则与税收原则进行探讨。目标、职能、原则的差异是造成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差异的根源,通过对基本理论概念的分析,可以为制度的比较分析奠定基础。其次,本文分析了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各自的体系构成及制度变迁路径,找出其中的相同之处和不同之处,对会计与税收制度的总体构成及演变过程加以比较。然后,本文结合具体制度规定,对会计与税收制度资产、收入、费用等项目的差异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比较,并尝试使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差异的程度及成因进行分析。最后,在制度比较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协调会计规范与税收制度差异的思路,这是本文研究的落脚点。会计与税收分离具有必然性,关键是把握好分离的“度”。笔者认为协调会计与税收关系的现实策略既要兼顾到实务处理的需要,也要从会计与税收制度建设的角度着眼,加强协调应是双方共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