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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补贴国内法律的国家,经过百年的发展其反补贴法内容丰富、体系完备。1994年美国根据其在乌拉圭回合签订的SCM中承担的义务对其国内反补贴法进行了重大修订,最终出台了《乌拉圭回合协议法》,这也标志着美国反补贴法最终的完备。在美国反补贴法的发展过程中,一度形成了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传统,但是自从中国加入WTO之后,美国反补贴法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05年基于美国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因素存在,美国对其反补贴法进行了修改,美国众议院通过了《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该法案试图授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虽然该法案最终没有生效,但是在2006年其针对进口自中国的铜版纸提起了反补贴调查,从此改变其反补贴法不适用于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传统,在各界引起了广泛争论,尤其是在中国。2010年9月美国众议院又通过了《汇率改革促进公平贸易法案》。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将操纵汇率列为禁止性的出口补贴,从而提出对汇率操纵国出口到美国的商品适用反补贴法的规定,征收反补贴税。并且在该法案中,中国被列入到汇率操纵国目录当中。本文分为五个部分:引言中介绍了论文选题目的以及与本文研究相关的一些背景,指出了本文研究的框架、方法及意义所在。第一章详细地介绍了美国反补贴法的演进过程,并对美国反补贴法的特点做出归纳。第二章介绍了美国国内关于修改反补贴法的呼声,并且从经济、法律、政治这三个角度分析了出现这种呼声的原因。第三章集中分析了2005年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修改通过的授权美国商务部将其反补贴法适用于来自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口产品的《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对该法案的内容以及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论述,并且指出了中国的应对之策。第四章集中分析了2010年在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的旨在将中国等汇率低估视为一种被禁止的出口补贴的《汇率改革促进公平贸易法案》,分析了该法案产生的原因、条文内容、潜在的影响等,从而提出了中国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