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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在当代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已经越来越重要,它为推动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宽范围、多层次且长期存在的一些负面效应。在某些极端条件下,它们甚至危及人类的生存,对人的全面发展、社会进步以及人与环境和谐发展产生巨大的消极影响。而这些由人失当的主体认识、失当的主体行为、功利性因素、不同标准的价值评价和科技本身的不确定性所产生的负效应,就人的有限性存在而言,又是难以避免的。基于上述所论,有必要对这种负效应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分析,并对其加以限制,以此展现出人类所具有的理性态度和自由精神。对当代科技发展的负效应进行伦理审视,绝不是对二者加以简单比附,而是从科技负效应的产生、影响等方面出发,将科技与伦理包容性地结合在一起,亦将伦理之善与科技之真融合贯通,并从科技工作者规制和社会制度范导两方面入手,才能推动人类社会和谐发展。对于科技研究工作中的主体——科技工作者来说,因其在整个科技活动过程中居于重要的地位,拥有特定的专业知识,还具有他人所不具备的预见能力,因此要承担起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从发展伦理学的角度看,在一种合理的社会制度架构内,以伦理道德为指导,在科学发展与包容性发展的统协下,才能实现科技与伦理的协同共进。只有在“能做”中划分出“应做”的范围,才能将科技负效应压缩至最小范围或降低到最低程度,从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一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