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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店是当下最为流行的网络快捷交易场所。随着2019年《电子商务法》的正式实施,其进一步要求从事网络交易的个体必须进行市场准入主体资格的登记。毫无疑问,这对个人网店的法律保护上是巨大的进步。然而《电子商务法》更多地侧重于规范网络交易行为,而不在于个人网店的保护。目前,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仍然存在较大分歧,个人网店的所有权和转让仍处于争议阶段。与此同时,中国没有明确的法律来保护个人网上商店。据此,本文根据法律理论,民法,物权法,侵权法等法律理论,以个人网店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规范研究法、文献综合研究法和法解释学等方法,深刻研究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分析个人网上商店的从属关系,探索个人网上商店的转移机制,保护个人网上商店的物权。第一部分是个人网店概念的理清。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地对个人网店予以界定,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这就需要对个人网店的具体表现形式加以详细分析,并将之与相关概念予以区分,才能更精准地界定个人网店的含义。个人网店是指经过市场主体资格登记的自然人,为了进行销售货物或提供服务,利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的虚拟空间,在网络交易平台上以个人名义注册并建设的网络店铺。第二部分对个人网店物权属性的肯定。目前有关个人网店的法律属性仍处于莫衷一是的状态。随着2019年《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其第十条规定了电子商务主体一般登记原则,继续探讨个人网店的主体地位已经不具有意义。目前,学术界对个人网店作为对象有不同的看法,即知识物权理论,债权理论,用益权理论和物权理论。相较而言,将个人网店视为物权,是最为合理的保护方式,也符合物权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三部分析了当前有关我国个人网店的法律现状。毫无疑问,个人网店属于网络虚拟财产的内容,又因其本身的特殊性以及其与财产的共性,我们可以修改和调整原来传统的物权法,将个人网店认定为民法中的合法财产,并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补充到物权法中,我们务必进行相应的变革,来面对新时代的境况。故而,我们应进一步考虑物权法中具体如何制定一些针对个人网店的法律规定。第四部分着重于当前个人网店的现存问题,即首先缺乏关于个人网上商店的物权的法律规定;其二、个人网店的价值认定存在困难;其三、个人网店所有权的争议;其四、个人网店的转让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其一,增加个人网店物权的法律条款;其二,规范个人网店的价值认定标准;其三,确认个人网店登记对抗的物权变动模式;其四,确认个人网店的物权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