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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仪礼》的礼节仪式来研究《仪礼》的伦理思想,是对社会史和思想史相结合研究思想史方法的具体应用;同时也是对思想史研究范围和研究史料上的扩展。《仪礼》以冠礼为起始,以昏礼为根本,以丧祭礼为重,以朝聘礼为尊贵,以射乡礼为和谐,这是诸礼之中的大纲。此大纲是对礼乐文化纲领性的叙述,本文就是依据它对《仪礼》的伦理思想进行的研究。 第一部分阐述了《仪礼》伦理思想产生的基础。中国古代的礼乐文化和制度,一部分是从部落文明因袭来的,另一部分是“创新成分”,主要指的是创制意图,这是为了支撑一个大型政权体系的存在而设的。古礼本是与原始宗教密切相连的礼乐文化,经过上古三代“创新”发展后,特别是经过西周时代的世俗化过程而产生;宗法等级制度实际上是以父权家长制为核心,按其班辈高低和族属亲疏关系来确定等级地位,是西周社会的一项根本制度,是周礼的核心;周代以礼仪即一套象征意义的行为及程序来规范、调整个人与他人、宗族、群体的关系,成为人际关系的根本规范,承担着培养社会成员的道德素质和文明行为的任务。《仪礼》记载的是社会生活中的诸多礼节仪式,是儒家经过长期的整理撰作而成。 第二、三部分,笔者着重探讨了《仪礼》的宗族伦理和社会交往伦理。宗族伦理,体现在冠、昏、丧祭之礼中,它们都是为了维护以血缘关系为扭结的宗族的繁荣昌盛为目的。士冠礼是贵族男子二十岁时所举行的成年礼,是其成年的标志,授于其继承宗族和参与政治的权利;士婚礼是成年男女亲成时所举行的仪式,是宗族关系延伸和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