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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治·迪基是美国当代分析美学流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本文将其放在分析美学流派发展的文化背景下,以《美学导论:一种分析方法》为核心,研究迪基的美学思想,得出迪基《美学导论:一种分析方法》对中国当代美学原理研究的启示。 本文通过介绍分析美学流派的发展历史,分析美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比尔兹利、古德曼、丹托)的美学思想,对《美学导论:一种分析方法》一书中包含的美的理论、审美态度理论、艺术理论在内的迪基美学思想进行阐述,可以看出,流派意识影响下的迪基与其他分析美学流派美学家思想的不同,他认为艺术是可以被定义的,并从制度角度给艺术下了定义;他对美的理论、审美态度理论中的代表人物美学思想的观点和态度,与前人相比也有很大差别,他多从语言分析入手理解问题;在艺术理论中,迪基先生自己创立的艺术制度论、艺术评价论与前人也有区别,在艺术制度论中,他应用艺术家、公众和艺术世界三大因素定义艺术,而在艺术评价论中他则提出了自己的“器具论”,树立了“四点”艺术评价标准。最后,本文将探讨迪基《美学导论:一种分析方法》对中国当代美学原理研究的启发——创新性,本土语境和问题意识,顺应世界美学潮流是建构美学原理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