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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环境问题日益严峻,成为关系到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在和平与发展之外的第三大问题。原油泄漏、泥石流、核污染的接连出现,人类社会面临着一系列的人造风险和非人造风险问题,这些由于现代性带来的负面后果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也使这些问题提上了国际组织和政府治理的日程。保护环境、保护人类共有的家园成为各国和国际组织的诉求。随着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低碳经济应运而生。低碳经济、低碳排放、低碳生活、低碳建设成为各国发展中考虑的主要因素。2009年的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的谈判催生低碳经济时代的到来。低碳经济要求政府转变以往的生态环境治理的理念,改变“有组织的不负责任”的行政惯性,需要提高政府的生态治理能力。我国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也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各类生态发展规划和政策、法律,在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是,我国生态环境总体在恶化,局部在改善,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未得到有效的遏制。有些地方在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的指标,而忽视的环境问题的严重性,引进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破坏了当地的环境,生态系统不能协调发展,给地方发展带来了瓶颈。在环境问题的治理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着主导作用,但由于在生态治理过程中理念的薄弱,经济效益的博弈中忽略环境因素的影响,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的行为存在着明显的偏差。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角度,治理生态问题刻不容缓,关乎地球上生命的未来,而且和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息息相关,所以应该提升政府在生态治理过程中的治理能力。从治理理念、治理的制度设计、提倡公民的参与、创新治理的机制等方面促进生态型政府的构建,提高生态治理的效率和质量。后工业社会面临着工业化的反思,面对生态危机,人类社会也需要反思,治理生态问题,迫切需要政府提高生态治理的能力。本文就是在低碳经济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分析政府生态治理能力的不足及其原因分析,并提出提高政府生态治理能力的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