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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改革是构成社会主义林地生产关系的重要部分,是一种综合性的制度改革,它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一种我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度在林地生产关系的延伸和拓展,该制度有利于促进我国林业经济、社会以及生态等效益的提高,同样具有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现实意义。2004年起,安徽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在借鉴福建等其他省份的改革经验基础上做出了“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用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淘汰那些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有关林业发展的制度和政策,通过制度调整和创新,有效地调动了林农林业生产的积极性和深度挖掘了林农的生产创造性,对林业生产经营产生极大的影响。本文为科学分析集体林权改革所产生的综合绩效,客观评价集体林权改革对林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以及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改革配套措施的建议。安徽省集体林权改革历经土地改革阶段、农业合作化时期山林入户阶段、人民公社时期的山林集体所有和集体经营阶段、林业三定阶段、现代林权发展与探索阶段五个阶段,前四个阶段的林权改革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对推进当时林业和农村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这些改革没有触及到林业产权问题,产权界定依然模糊困难,经营主体依然不明确,没有从根本上调动林农的生产积极性。安徽是我国南方重要的集体林产区,发展林业经济有利于提高林农的生活水平,有利于林区农民脱贫致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对新农村建设具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多目标的系统工程,立足林业发展全局,关乎林农和林区利益,涉及企业和政府等多方面主体,利益关系复杂。本文主要研究对象为安徽省集体林权改革绩效,以宁国集体林权改革为例,设计集体林权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实地调研,收集宁国的林权改革绩效相关数据,采用层次分析法和描述性分析法对安徽省集体林权改革的绩效进行评价研究。本研究对集体林权改革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设计时,从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和生态绩效三方面入手,设定了林业生产投入、林业生产产出、林权改革政策效果、社会进步、社会公益性、社会稳定、生态稳定性、森林经营水平、森林生产力9个方面的准则层,共37个指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集体林权改革指标的权重,并以宁国市的集体林权改革为案例,对各项指标进行了打分,结合2013年实地调研的问卷数据,综合计算宁国集体林权改革的绩效评价。最后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后续发展的政策建议:第一,完善林权流转制度;第二,以林改为契机,推动林业产业经营规模化和经营主体的专业化;第三,创新林业科技服务机制,增强林业科技服务活力;第四,创新林业金融体制机制,优化林业信贷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