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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我国检察机关一种常用的民事、行政法律监督方式在司法实践中兴起,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本身产生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行检察监督和司法救济方式,其适用范围已越来越广泛。再审检察建议具有时效快、节约司法资源等优点,可以有效弥补民行抗诉程序的不足,提高检察机关的民行监督能力。然而,由于再审检察建议在民行检察监督中的定位、运行以及相关制发程序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完善再审检察建议不仅可以提高检察机关的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能力,也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对再审检察建议进行研究,不仅具有推动再审检察建议制度完善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指导实践的重大现实意义。正是基于此,笔者选此作为论文的研究方向,以实证考察为研究指导原则,在深挖再审检察建议基础理论、实地考察再审检察建议运行的基础上,对再审检察建议在实践中的运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了一些可行的完善构想,抛砖引玉,引起相关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重视,从而推动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的完善。本文除引言和致谢外,共分为五个部分:一是导论。该部分首先对本文的关键词即再审检察建议的含义做一个清晰、明确的界定,本文所指的再审检察建议,是指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而不包括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对于刑事再审检察建议,目前在实践中很少见到,相关的理论研究也非常少,鉴于水平有限,本文只研究民事和行政再审检察建议。本部分分别分析了文章的研究内容及研究的意义,对文章的大概内容先做一个宏观上的介绍。二是再审检察建议的基础理论。本部分包括三个问题,第一是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根据,本文认为,再审检察建议的存在和发展有法理上的根据,并从《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检察官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着手,为再审检察建议寻找法律根据。第二是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性质,文章认为,在法律性质上,再审检察建议应是一种法律监督权。第三是再审检察建议的功能,再审检察建议作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方式,适应了司法实践的要求,具有独特的功能。三是再审检察建议的实证考察。鉴于笔者收集资料的能力有限,在宏观研究上,本文主要从最高检每年的工作报告中的数据出发,分析、研究再审检察建议整体上的运作情况,得出其在司法实践中的特点。在微观研究上,笔者实地考察了重庆市的几个基层人民检察院,以这几个基层检察院在实践中的再审检察建议统计情况为主,辅以其他方面的资料,试分析再审检察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的运行情况,考察其运作效果及出现的问题,初步掌握再审检察建议在实践中的运作情况。四是再审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从以上宏观角度和微观角度的分析研究,并经过笔者的有限的实地考察,对再审检察建议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制度至今没有被学者系统的研究和相对明确的立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司法实践中因地制宜、不断探索,各个地方做法不尽相同,因此会产生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法律依据不健全、本身不规范以及缺少监督配套制度等方面。五是再审检察建议的完善设想。该部分首先针对上文中指出的再审检察建议存在的问题,从各个方面对之进行改进,然后进一步从制度性方面提出改革前进所期待的方向,试图构建出合理的再审检察建议框架,为目前改革的进行提出一些看法。这些设想包括明确再审检察建议的法律地位、构建再审检察建议的基本程序以及完善再审检察建议的配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