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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是人类社会恒久的价值追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并且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高等教育具有改变人生命运的重大价值。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资助工作,能够有效地促进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由于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家庭经济情况悬殊等众多原因,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逐年攀升,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和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如何保障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上得起学,是政府必须着力解决的问题。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成为高等教育工作者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我国政府历来重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制定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和措施。从新中国建立至今,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历史演变分为五个时期,即第一阶段:以人民助学金制度为主的阶段;第二阶段:人民助学金制度和奖学金制度并存的阶段;第三阶段:奖学金制度和贷学金制度并存的阶段;第四阶段:“奖、贷、助、免、补”为主的多元混合资助探索阶段。第五阶段:“奖、贷、助、免、补”为主的多元混合资助体系形成阶段。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和实地调查,发现我国现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资助效能的发挥。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认定困难;2.无偿资助比例过高,权利义务不对等;3.学生个人资助的配置不合理等。为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提高学生资助的整体效能,提出了完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对策与建议。首先是要强化政府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捐赠的良性互动机制,积极倡导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其次,建立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体系,构建“四位一体”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系统,科学认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份。再次,通过大力发展国家助学贷款、增加勤工助学的资金投入等方式提高有偿资助的比例;合理借鉴“资助包”管理形式,构建科学合理的学生资助配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