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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精神中有一点便提到,鼓励我国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背景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让劳动者和资本所有者结合成一个利益共同体。自此,员工持股计划引发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付诸实践的案例也越来越多,但大多进展缓慢,成效不高。2016年8月,国资委、财政部以及证监会三大官方权威机构联合印发了《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关于员工持股试点的一系列实施细节,例如基本原则、条件以及管理要求等都在《意见》中有了明确的规定,同时这也标志着员工持股计划到了一个新的制度阶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多种体现方式,员工持股计划做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形式,十分贴合我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制度的改革方向,在业界内甚至有专业人士发表了“探索员工持股是国企混改的灵魂”这一观点。2017年10月,在党的十九大会议中又出现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的议题,与会代表提出“要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有序地开展国有控股下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员工持股计划”。2018年在陆续落幕的全国以及地方两会上,关于员工持股相关政策的讨论接连不断,并且中央企业以及地方国资委的负责人有在会议上提出,将在年底系统总结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以建立良好有效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习近平总书记也一直在倡导“发展需要创新、创新需要人才、人才需要激励”的论述,结合我国目前的发展情况,“混改”不仅利于优化改善我国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给予企业发展的竞争创新力与活力,同时引进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可以形成各方资本相互间取长补短、彼此促进的良好态势,并且探索实行员工持股计划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之一,这样看来,针对我国“混改”背景下的员工持股计划效果进行分析是极具研究价值的。本文基于案例研究方法选取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研究案例,分析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效果是否良好,并得出结论与启示,希望能对正在准备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国有企业有所借鉴。本文主要采用规范性研究与案例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国企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后的效果,进行分析。在规范性研究部分,本文首先就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了基本介绍,然后在回顾、总结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并结合自身理解对激励理论,例如委托代理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利润分享理论展开探讨。在案例研究部分,首先对上港集团的公司情况及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方案进行基本的介绍,同时在分析了其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动因后对其方案的特点进行了归纳,接着利用财务以及非财务指标数据分析与图表分析其实施效果,并总结了员工持股计划能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最后,得到研究结论:上港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改善了公司经营业绩、增加了股东财富,并对国企混改起到了推动作用。希望在此基础能对国企上市公司进行广泛地推广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得出一些启示及建议。本文的贡献主要在于:(1)联系我国国企混改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实际事例,分析了由国资掌控的上市公司内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特征、动因和综合效果。(2)在效果分析方面综合考虑了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并且是在贴合案例公司的行业背景以及经营方式的情况下建立的综合指标分析,打破了以往单一的财务指标分析的局限性。(3)本文选取的案例公司,上港集团的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正处于员工股的解禁期内,选取案例具有典型性与时效性,能为其它正在或者正准备顺应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计划的国企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