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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进程,农村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但是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过度重视经济指标,忽视了环境保护,因此对农村的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一定会成为制约农村进一步发展的重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要正确处理好经济与环境、政府管制与企业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在高度提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下,如何处理好农村环境污染的问题对以后开展农村工作具有深远的意义。同时这对当地政府是一个巨大的考验。本文应用了奥斯特罗姆夫妇提出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主张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建立多个权力中心、多个治理组织,从而提高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效率。目前我国正大力发展“三农”问题,如何有效的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成为了重点问题。文章通过分析对多中心治理中政府、市场和第三部门角色功能的分析,探讨了其在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中如何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各自的作用。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相关概念及多种治理理论概述。详细阐述了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内容、特征和对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借鉴意义。第二部分,S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成效及其模式。第三部分,探讨了S县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存在的问题,并在多中心的视角下分析原因。第四部分,建立农村环境污染多中心治理的途径。包括转换政府在防治农村环境污染中的角色定位,如重塑农村环境污染政策体系,加强政府对农村环境污染的综合管理,组织搞好村庄规划和治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环境污染中的支持作用,如增强乡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推行环境污染治理市场化,运用外在隐形约束力制约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完善第三部门在环境污染治理过程中的作用;强化农民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参与意识。建立农村环境污染的多中心治理治理模式是一项协调性、有序性要求非常高的工作,其中涉及了企业利润、农户生产成本、环境污染治理资金投入、基础设施投入等许多方面的利益,所以政府要在强制性进行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的同时,还要与各个相关部门进行协调,调动它们的积极性,开展全民的农村环境污染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