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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要对高等教育进行评估以来,从高等教育评估实施主体的变化来看,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经历了从政府主导的一元评估到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的多元评估再到如今社会主导型的多元评估的演变过程,政府权力不断下放、高校自主权逐步扩大,社会第三方力量日渐增强。尤其在管办评分离体制确立后,政府不再直接参与教育评估,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政府权力垄断的风险,但管办评的分离并不意味着道德风险的消除。管办评分离之后,政府成为高等教育评估的监管者,社会第三方成为评估的直接实施者,高校是评估的客体,三者共同完成评估任务,但与此同时,三者又是相对独立的个体,都有各自不同的利益诉求,而相互间利益的冲突和不相容就可能造成某一方或两方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其他方的利益,从而产生道德风险行为。网上频频曝出的高等教育评估中的一些丑闻,包括钱权交易、巴结讨好、办评合谋等事实说明了社会第三方评估中道德风险仍然存在。因此,本文以“激励相容”为契入点展开分析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政府、高校、社会第三方评估组织三者之间的利益不相容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意图探究激励相容的机制与对策,以防范和规避道德风险。首先,本文梳理了国内外关于道德风险与激励相容这两方面的研究成果,引出了本文所要分析的主要问题——第三方教育评估中的道德风险规避以及主要用到的理论依据——激励相容理论。其次,从评估实施主体的变化梳理了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的演变过程,在此基础上运用激励相容理论分析了不同阶段政府、高校、社会第三方之间的利益冲突及其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其中重点分析了现阶段实现激励相容的可能性与不可能性以及可能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最后,以激励相容理论为指导,从政府、高校、第三方评估组织之间利益相容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出规避道德风险的策略,核心策略为建立激励相容的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