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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作品Gone with the Wind是世界最畅销的小说之一。著名翻译家傅东华受邀翻译。他的译本影响最大,也最具争议。翻译批评家们对它的争议主要有两点:1)过多使用归化手法阻碍了两种文化的交流;2)傅将有些他认为冗长的或有关心理的描写从译文中剔去。然而,大多的评论都缺乏一个更加宏观、科学的理论体系指导,缺乏对翻译目的、中国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读者需求和接受的水平等诸多重要因素的考虑。二十世纪70年代,功能派翻译理论代表人物威密尔提出了翻译目的论,将翻译研究聚焦于翻译目的的选择上,认为翻译过程中使用的翻译的方法和策略是由翻译目的决定的。翻译目的论是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它包含目的、连贯、忠实三大原则,目的原则是总体性原则,其他原则都从属于目的原则。目的论打破了传统的“等值”、“等效”观念,拓宽了翻译视野。它对翻译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即评价一个译本是否成功,则看它是否达到了其预期目的。但就文学翻译而言,有人认为目的论并不适应。故本文作者从对《飘》作个案分析来验证目的论在翻译实践中的适应性。本论文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发展概况以及目的论,奠定了本文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结合诸多因素,包括原作的特色和意图、以及读者的需求等对傅东华翻译的目的进行了分析。在第三部分中,作者通过了一系列例证分析,考证了他实现目的的策略和手段。总之,傅先生当时的客观历史背景和他翻译的目的决定了他翻译方法。傅先生是第一个将《飘》翻译到中国的译者并且成功达到了预期的翻译目的。从目的论的角度来看,傅译《飘》不失为一部成功的译作。通过对《飘》这一翻译个案的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威密尔的目的论在翻译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对文学翻译很有指导意义,其在翻译实践中具有适应性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