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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实施到目前的日趋成熟、规范,农村低保救助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困难,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脱贫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过程当中,存在的低保对象骗保、福利依赖问题不容忽视,作为政策执行者的部分政府部门、低保工作者也利用手中职权为他人或个人谋取利益,变通执行政策,出现了一系列的失信行为,导致农村低保制度运转效率低下,救助成本的提高和国家资源的浪费,对公平正义构成了直接挑战。当前已有不少学者针对农村低保政策的规范与完善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但以往的研究很少有从政策执行有效性的视角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者和政策适用主体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系统的研究并提出较为完善的农村低保救助失信行为防范机制。在当前社会掀起信用体系建设的热潮下,对低保救助失信行为及其成因进行系统的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这对于规范农村低保政策运行,提高农村低保政策执行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鉴于此,本文对农村低保政策运行中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低保对象等行为主体的的失信行为及现行的防范机制进行了研究。通过分析广西灵山县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现状及走访低保对象、低保工作人员、村干部,结合理论工具进行综合分析,本文主要得出以下四个观点:第一是农村低保失信行为广泛存在,且政策执行者与政策适用者存在的失信行为不尽相同。政策执行者的失信行为主要体现在“关系保”、“人情保”、谋取个人利益、为解决工作难题变通执行政策。政策适用主体的失信行为则表现在骗保、福利依赖等。第二是低保救助失信行为的广泛存在主要是因为低保政策本身附带的福利较多,低保政策执行工作力量薄弱,人员素质不高,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欠缺,农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难,低保准入退出机制不够完善,政策执行主体上下级之间、政策执行主体与政策适用主体之间均存在信息不对称,对低保失信行为的惩罚、问责力度不够。第三是当前的农村低保失信行为防范机制存在居民收入核对机制不够完善;对村、镇级申请受理主体权力限制不够;低保政策本身存在一定的漏洞;监督问责机制不够健全;未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信用体系等问题。第四是要从完善低保救助失信行为预防机制;加强农村低保政策本身的失信风险防控、对政策执行和适用主体失信行为防治;健全低保救助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惩戒问责机制等方面入手,构建一个较为完善的失信行为防范机制,推动农村低保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