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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一个华中乡镇为田野研究单位,以该镇近三十年的公共物品供给、纠纷调解、信访治理等治理实践为研究对象,以治理规则为切入点,展现和理解当代中国乡村治理转型的特征。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国家一方面允许地方性规范存在,并借由地方性规范来实现乡村治理,但同时国家又逐步推动公共规则下乡(典型者如“法律下乡”),促使公共规则成为地方社会治理的主导规则,由此形塑了乡村治理的“复合治理”实践形态。
近三十年的乡村社会变迁的过程本质上亦是国家不断压缩地方性规范正当性、推进公共规则在乡村社会实践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地方性规范实践的组织基础、权威基础亦随之被消解。结果是国家的法治塑造了一部分人借用法律的名义来破坏乡村秩序,进而造成乡村社会的失序。这种法律治理是扭曲的法治。换句话说,这样的乡村秩序不具备法治的基本道德素质,因此是“无公德的法治”。
在分田到户之后,随着农户利益开始独立化以及村庄共同体边界的消解,他们为了谋求自己的利益总是不断地寻求机会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转型期乡村社会正当话语的混乱为其工具性地利用符合自己利益诉求的话语来建构自己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提供了机会,这使得其能有效地摆脱各种规训,乡村治理陷入困境之中。
税费改革之后,河镇乡村治理的困境因为治理资源的缺失以及治权的丧失而被进一步放大。河镇农村公共物品合作供给、纠纷调解以及信访治理的困境正是这一治权丧失的写照。
本文最终得出三个基本的结论:第一,河镇的乡村社会所呈现出来的既不是简约治理下的传统共同体秩序,也不是法治所维系的现代法理秩序,而是复合治理实践之下的乡村秩序。第二,在乡村治理的实践中,农民通过有选择的情境建构与引入规则,使得乡村治理因为规则/话语的混乱而陷入种种困境。第三,当前复合治理实践所陷入的困境必须放置到中国社会转型背景之中才能够获得很好的理解,社会转型过程中,国家通过推进公共规则下乡,使乡村社会地方性规范的差序性被打破,进而使得既有的规范等级体系发生混乱,造成乡村治理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