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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导言.第二部分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方向的论述,在归纳以往改革发展,指出其不足和问题的情况下,提出国有商业银行下一步的产权改革方向.第三部分针对商业银行特殊的资本结构,论述了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模式的定位问题,为第四部分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机构的完善作了理论铺垫.第四部分就改革后的国有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有关的股东权益保护,内控和激励机制的建立,信息披露以及外部治理等问题进行了阐述.该文中的以下观点希望能引起注意:1.关于"职能转变"式的改革.过来近十年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之路,是一条"专业银行"的商业化之路,主导这条改革之路的核心是国家不断地把国有商业银行原有的政策职能剥离,只赋予其商业职能.也就是通过人为的或主观的减少其业务范围的办法来达到商业化的目的.然而实践证明这种不触动产权的改革并未达到国有商业银行真正商业化的目的.2.关于国有商业银行间的过度竞争和重新整合.国有商业银行同属国家单一股东,但在机构设置、地域分布、服务功能等方面却是非常雷同,并且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不时呈现出非理性、甚至是有损于行业发展的过度竞争行为.如何见效的控制这种竞争,该文认为应以产权为纽带,实现其机构的整合.3.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上市国家股定价问题.相对于扩股融资而言,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可以把国有商业银行置于资本市场的监控之下,同时从上市开始,就能构建一个合理的国有股进入退出机制,国家股的初始定位应与股份的初始发行价格一致.4.关于存款保险公司主导型治理模式.鉴于商业银行特殊的资本结构,其法人治理结构应是以充分保护存款人利益为前提的模式.但是,由于存款人直接介入商业银行治理在实践层面上具有三大难以解决的问题.所以必须引入能充分代表存款人利益的机构治理者,对商业银行的治理起控制作用.存款保险公司恰好可以胜任这一角色,所以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应由存款保险公司起重要的控制作用(除非其资产负绩比降至50﹪以下),因而,不妨称这种特殊的治理模式为"存款保险公司主导型"治理模式.5.关于引入其他投资主体后股东利益的保护问题.引入其他投资主体后,一定时间以内,国家仍将继续以绝对优势进行控股,鉴于国家股的特殊性,此时的股东利益保护一方面要保护小股东利益,同时也应该注意对国家股的利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