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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修订后的《保险法》对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做了相应的完善,对保险人说明的范围,方式等要求进行了修改,但是从司法实务来看,修订后的《保险法》对保险人说明义务相关案例的规制效果并不明显,本文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各类案件出发,结合各类案件在法官审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说明义务在实践中的履行时存在的问题,以厘清在实际案例中出现的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结合案例对完善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提出个人的建议,以规范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从保险源头上减少案件纠纷的发生可能,促进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促进保险业的公平健康发展。全文分为绪论和正文两个部分,正文又由四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对我国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的司法现状的研究,通过表格的形式表现相关司法案例的地区分布情况,同时精选近年来发生的不同纠纷原因的典型案例,总结相关案例主要纠纷原因;第二部分结合司法现状,对我国保险人说明义务相关案件频发的原因进行总结;第三部分对上述典型案例进行法理分析,确定保险人说明义务的主体、免责条款范围、形式说明与实质说明的差异以及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第四部分结合国外保险人说明义务制度和上述法理研究,对保险人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说明范围和违反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