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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地方政府行为对区域发展差距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京津冀是由城市规模及功能不同,而地理位置相邻、行政级别相似的省市组成。因京津冀地方政府所推行的长短期发展战略、政策、市场发育程度、政府规模、政府经济建设能力及竞争能力不同,导致三地间发展差距(主要指经济社会发展差距)悬殊。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升为我国重要战略的今天,各级政府如何加速缩短差距,形成新经济增长极是社会各界迫不及待的研究课题。因此研究政府行为对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影响,不仅丰富了政府行为理论及区域协同发展理论,还对加速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同时为三地政府促进工作效率,打造学习型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本研究在全面而综合考察国内外关于政府行为与区域发展差距理论基础上,运用理论联系实际、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式,以区域创新系统理论、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及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理论为依据,以京津冀经济发展差距、产业发展差距、需求结构差距、三大产业就业水平、城市化水平及技术创新差距为切入点,利用京津冀历年空间面板数据,首先从收入水平、产业发展及区位熵角度测算了三地间发展差距,在此基础上借助计量经济软件Eviews6.0验证了市场发育程度、政府规模、政府经济建设能力及竞争能力对京津冀发展差距影响的显著性,并查找了京津冀发展差距问题。同时从经济发展基础、人力资源、技术创新投入及制度方面剖析了导致发展差距问题的原因所在,最终为提升政府效率、规范政府行为以缩小京津冀发展差距提出了行之有效的针对性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