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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市场经济体制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提供了生存空间;政府职能转变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提供了现实可能;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供了内部动力。加强对其理论与实践的研究是在深化教育改革中应予以重视的课题。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介于政府、高校、市场主体之间,受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公民委托,遵循法律和社会道德,由共同的目的支持而独立开展活动,利用其掌握和支配的社会资源,参与协调管理高等教育事务的非营利性组织。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是独立自主的组织,具有中介性、服务性、自主性、权威性等特征。其功能主要有社会服务、评估鉴定、信息聚散、关系调节和科学研究等。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既是现代大学制度不断走向完善的需要,也是社会现代化进程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在我国的发展目前远未臻完善,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在目标定位和功能实现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如:对政府的依附性强、社会认可度低、组织自主性差、民间力量薄弱、政策扶持力度小等。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高度集中管理体制;官尊民卑的传统等级思想;专业法律法规滞后;管理制度设计不合理等。“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针对以上种种问题,笔者在研究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实际,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生存发展的若干对策和建议,例如:建立健全中介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政府加强职能转变,重视对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元评估,高等教育中介组织主体多元化,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竞争机制,加强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理论研究充分认识,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监督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等,以此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健康发展。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中美两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历程。通过文献法和历史研究法等,分别对中、美两个国家的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并从萌芽期阶段、发展期和完善期进行比较,找出两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差异性。第二部分主要是对两国国家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类型进行分析。在当下的相关研究中,研究学者针对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本研究主要从功能划分的角度对中美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类型进行分析,比较两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类型的差异性及共性。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中美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基本特征进行分析。基于两国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以及文化背景的不同,两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在发展的过程中出现出不同的特征,借鉴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和改革经验,对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提供借鉴。第四部分主要是对中美两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向世界敞开了大门,经济全球化、市场化的社会发展趋势,带动了各个领域的发展和变革,高等教育中介组织有了新的发展趋势,推动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由此对二者比较分析。第五部分主要是对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由于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起步晚,特别是近几年来发展有比较迅速,所以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在发展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高等教育中介组织自我发展动力不足、专业发展能力不强,、法律体系尚需健全、评估体系尚待完善等。所以进行中美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比较,有必要对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存在问题进行梳理,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发展。第六部分是对策与建议。针对中美高等教育中介组织进行四个方面的比较分析以及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存在问题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还不是十分成熟,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已比较完善,通过对比可以发现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的不足,借鉴美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发展的优势和特点,由此更好的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中介组织的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