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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出现在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之后。于群在他的《公司治理问题研究》一书中说:“公司治理是公司与股东、经营者、债权人、职工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关于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契约、文化的制度性安排。”
目前,关于现代公司治理的理论和实务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研究热点,并且形成了大量有价值的研究文献,对公司治理的实践起到了理论铺垫和理论指导的作用。就国内的研究而言,无论是研究的理论基础还是一些被人们广泛接受的理论观点,大多是针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研究的。因此,中小企业治理被合理地忽视了。
一、问题的提出:中小企业治理的黑箱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家族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由于公司治理中利益关联者的存在,公司治理的内容扩大了。我国的中小企业治理与欧盟中小企业治理相比,中小型家族企业在公司治理结构上存在诸多问题。在公司的形式、利益相关者、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等方面有鲜明的独特之处。这可能是中小型家族企业治理为什么成为理论研究的“黑箱”的原因。我们用LSD公司的案例,探讨家族企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LSD公司成立于1992年,是一家钢结构建筑制造、施工的企业。公司由五个互有姻亲关系的股东出资发起,主营业务是生产压型钢板等建筑材料。作为中国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中国中小型家族企业治理特点是:战略决策权高度集中、控制经营权高度集中、财权高度集中、人事权高度集中。公司不具备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中国的中小型家族企业对于家族企业,目前还没有一致的看法,国内外学者对其表达各异,但一般都是从“所有权”和“经营权”两个方面来进行定义的。美国著名企业史学家钱德勒的定义是: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潘必胜认为,一个家族或者数个具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族拥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哈佛大学唐纳利教授强调了控制权和经营权在家族成员之间的传递。台湾地区学者叶银华提出家族企业的家族持股比率大于临界控股持股比率。我国中小型私营企业大多数都是家族企业的组织和管理形式,这种形式在企业创办之初和规模较小的企业中具有很大优势,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规模的扩大,会影响企业规模的扩大、企业素质的改善和企业竞争力的提高。
家族企业在我们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着,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家族企业都显示出顽强的生命力。据统计,《财富》500强中,有约1/3的企业属于家族企业。在美国,90%以上的企业都是家族企业或家族控制的企业,并且创造了美国1/2以上的GNP和就业机会。中国家族企业经过30年的发展,也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问题是为什么会有众多的中外企业还会钟情于这样一种人们心目中“低效”、“落后”的企业制度,而不采取比家族企业制度更有效率、更富于成长性的现代公司制度安排呢?唯一可能的解释就是:“具有竞争力的经济制度是人们行为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哈耶克),家族企业的存在及发展必然有其合理性。中国家族企业经过20年的发展,也成为中国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与世界发达国家的家族企业相比,中国家族企业的成长却面临困境,“中小企业”几乎成了中国家族企业的代名词。如何提高中小型家族企业的绩效成为我国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三、LSD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中国的中小型家族企业大多起步于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是改革开放以来由家庭经济逐步发展起来的家族企业。这样的企业基本创业时间不长,没有家族文化积累沉淀历史,往往只具备工商登记上公司的意义。所有者往往难以分清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家族逻辑超越了某些商业原则。中小型家族企业对外来资源的排他性使得企业不能有效地融合社会金融资本。
LSD集团公司是改革开放以来,抓住市场机遇迅速发展起来的典型中小型家族企业。公司治理方面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
信任治理机制问题。家族企业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不分,长期的家族式管理之下,权力集中在以创业者为核心的家族成员手中,决策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督、反馈和制约机制,家族人员地位特殊,在公司引进职业经理人后,对职业经理人缺乏信任和充分的授权。
产权问题。中小型家族企业总的产权明晰,但内部产权却因种种历史原因划分不清,很多家族企业在发展到一定程度出现了:内部各类利益集团冲突,杂复杂的感情关系,制度缺失,公司治理让位感情关系,甚至兄弟反目、父子成仇的事情,罪魁祸首就是内部产权不清。
继承权问题。中国有句俗话:“富不过三代。”这话不无道理。麦肯锡一项关于家族企业的研究结果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约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能够传至第三代的家族企业数量还不足总量的13%,只有5%的家族企业在三代继续生存。所以,接班人问题往往直接关系中小型家族企业的生命延续。
企业文化建设问题。虽然,家族企业传统文化比较深厚,但缺乏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文化气息,在文化传承上没有很好地去其糟粕,对先进文化引进与嫁接缺乏有效的沟通和消化利用,不能对其他企业文化兼收并蓄;另外,融资渠道狭窄等问题成为LSD公司发展的瓶颈。
有学者根据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企业的发展演变历程认为,我国的中小型家族企业必须摒弃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治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采用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模式。但是,目前的中小型家族企业要跨越到现代企业制度还需要做出很大的努力。就LSD公司的发展阶段而言,如何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企业做大做强的关键所在。
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公司治理的大角度全方位考虑,运用经济分析、利益分析、功能分析的研究方法,兼用借鉴的方法,并运用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法人治理理论来深入研究LSD公司治理结构,对扶持和发展我国的中小型家族企业有重大意义。从LSD的股权结构、委托代理和内部控制、企业信用经济基础、公司治理文化建设、融资渠道等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公司治理理论,提出了中小型家族企业通过实行两权分离、适度分散股权结构、开拓多种融资渠道等措施来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模式;促进中小型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转变;促进家族企业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