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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历了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1993年宪法修正案正式确认了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民私有财产大量增加并且向着多元化方向发展。200我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首要面对的就是如何正确看待和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问题。当前对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已经开展一些研究,但是综合看来,这些相关研究都还较为片面,其系统性不足,研究有待加深。鉴于此,本文在对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不力的现状、原因分析基础上,就如何更好地保护我国公民私有财产权,进行一些有益的探索。本文由绪论和正文一共四个部分组成,组成结构主要是:在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国内外研究现状,比较分析了由于我国的历史传统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蔑视,国家权力本位仍然是许多学者的共识。而西方法律思想中一直存在对私有财产权格外重视的意识,特别强调公民私有财产权和人权的密切联系,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是国家存在的目的。这些思想对我们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在第一章部分,主要分析私有财产保护的历史沿革、公民私有财产权属性、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意义、以及宪法意义和行政法意义上的私有财产权。分析每一阶段我国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特点和情况,希望梳理清晰我国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系统发展。同时论证了保护私有财产权是完善人权保护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只有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充分的保护,使人人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才能实现市场经济的繁荣。第二章主要分析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在思想、理论、政策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存在的首要问题就是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意识淡薄。其次,虽然宪法规定了保护私有财产权,但比较于宪法中对国家财产权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仍然把国家财产权的保护放在第一位,公民私有财产权让位于国家财产权。再次,宪法的规定本身不具可操作性。对私有财产权保护具体要落实到部门法中。而梳理部门法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是一个大工程,其具体规定的落实更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第三章提出我国加强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对策建议。通过第二章的分析,私有财产权最易受国家权力的侵害。因此,只有对国家财产权和公民私有财产权实行平等的保护制度,才能使公民私有财产权得到合理的保护。具体完善部门法中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规定,特别是行政法。因为行政法调整的一个主要内容就是国家利益与公民利益。同时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的培养也很有必要,因为他们是法律规则的具体落实者。总之,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是关系到公民的尊严、自由,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