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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语言学是新近发展起来的语言学分支。在国外和国内,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研究这门新兴的学科。本文只涉及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一个方面——法庭话语的研究。大多数的法庭话语研究都是对英美司法的研究,关于中国法庭话语的研究很少。法庭话语的研究在国外发展尚不足二十年,国内则鲜有人涉足。国外的研究对国内的研究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但由于语言和法律体系的不同,也不能完全照搬。因此,本文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对中国法庭问答互动中的问话者与答话者的话语策略进行分析和研究,旨在全面理解目的与话语策略的关系。本文采用七场民事案件和两场行政案件的现场审判录音的转写话语作为语料,尽量保持法庭话语的动态性和过程性。本文所采用的话语策略的分析模式综合了话语分析的民俗方法论方法、策略性话语模式、目的原则与目的分析这三种理论。通过描述、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对中国法庭不同参与者的目的和话语策略的关系进行分析,得出以下结论。在中国法庭审判中,法官和律师都大量使用正反问话,这样他们既可以给答话者一定的选择自由,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答话者。法官在不同审判阶段选择不同的问话形式,而律师在不同类型的询问中选择不同的问话形式。这是由于法官在不同的审判阶段有不同的任务要完成,而律师要通过不同类型的询问达到不同的目的。答话者的话语策略和他们与问话者的目的关系密切相关。在民事和行政审判中,答话者与法官的目的关系是中性的,他们都愿意与法官合作。原告或被告与对方律师的目的关系是冲突的,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在回答对方律师的问题时,对问话者非常警惕,总是努力摆脱问话者的控制。这样他们“应对”一些问题,他们的答话可能与问话无关,但对他们自己有利。证人在直接询问中与问话者合作得天衣无缝,以证实一些有利的事实使法官相信自己的话;在交叉询问中他们抓住一切机会争取控制权,以帮助他们的律师赢得官司。总之,问话者和答话者都是根据他们的目的来选择话语策略的。他们的话语策略必定会随着目的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可以通过分析他们的话语策略去理解隐藏在背后的目的。除此之外,本文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这种以语料为基础的分析方法和分析模式对其它互动话语的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可用于分析其它机构话语和日常话语。这一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能激发人们对法庭话语的研究兴趣,有助于法律语言学的繁荣。同时,作者希望这一研究对法律从业人员及中国司法庭审具有一定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