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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的解决是维护国家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是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其自身的发展情况对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支农问题进行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绪论部分指出了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文章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合作金融和金融支持农村经济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得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研究了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历程和现状。第四部分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说明了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弱化的原因。内部原因主要是历史包袱仍然沉重、合作制原则丧失、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内部控机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不合理和金融服务功能不完善;外部原因主要是法律法规不完善、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以及社会信用环境缺失。第五部分通过分析德国、美国、日本和法国的合作金融在支农方面的做法,得出的启示主要有坚持合作制的原则、加大政府的扶持、完备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金融服务的多元化。第六部分提出了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的对策建议。一是进一步地深化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二是充分完善农村信用社的服务功能,三是改善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生态环境。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三点:一是通过研究得出我国农村信用社支农弱化的主要原因就是其自身合作制原则的丧失,主要体现在自愿性原则的丧失、互助性原则的丧失、民主管理性原则的丧失和非赢利性原则的丧失四个方面。二是要强化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作用,必须要重塑农村信用社的合作性,应通过重新建立具有真正合作性质的农村信用社来实现,使其能够全心全意地服务于三农。三是应改革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转变省级联社的职能,取消省级联社代表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让其只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