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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产生的社会热点问题,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问题之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浮出水面,人民权利义务观念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加强,人民群众诉诸于维护权利的方式多样化,作为其中之一的信访方式则为广大群众所认可和模仿,但是我们也应看到如果信访方式没有得到很好认识和执行,那么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产生严重的社会问题。例如2013年6月7日的“厦门公交车爆炸”事件,2013年7月20日的北京“首都机场的爆炸”事件等等,这一系列事件被称之为“一个人的恐怖主义”,在反思类似事件的同时,看到问题的本质在于这些弱势群体的维权方面意识的淡薄和极端。因此,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我国社会整体发展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四个方面对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展开分析研究。第一部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概述。本部分首先论述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渊源,分别从古代、近代、现代来叙述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演变与发展;其次,阐述了信访制度的概念;三是论述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基本属性,在政治上涉法涉诉信访制度为我国民主政治的组成部分,在法律上涉法涉诉信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经济上涉法涉诉信访是寻求利益最大化的基本方式,在文化上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是对传统优秀法律文化的继承;最后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是补充性的行政救济手段、是行政监督的有效途径、是人民利益的表达渠道的功能。第二部分,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现状。通过对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基本概念、渊源、基本属性的分析,来进一步探讨我国目前该制度的现状。首先,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主体为涉法涉诉信访者和涉法涉诉信访的涉访机关。而信访者一般为社会上的一些弱势群体和通过其他方式无法解决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得以解决但是信访者不予认可的人,而涉访机关一般为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其次,对于涉法涉诉信访现实中存在的有理访和无理访进行分析和对比,揭示有理访和无理访的案件类型和原因;最后,阐释实践中涉法涉诉信访解决的方式有信访协调、转交承办、过问督办、移送承办、直接查办、反映促办。第三部分,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面临的困境。通过以上两部分的分析与探讨,在了解我国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基础,总结我国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所面临困境。首先我国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在治理模式上的冲突,包括我国传统人治与现代法治之间的文化冲突,涉法涉诉信访救济的行政化处置与司法自主性的冲突,工作方式不规范,违背法治社会的治理方式;其次,涉访涉诉信访制度的困境,包括立法上缺乏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法律依据,司法公信力的不足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激增以及审级制度的不足造成当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激增;最后论述我国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现实特征,涉法涉诉信访量连年攀升,总量居高不下,涉法涉诉信访过多,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司法权威,非正常涉法涉诉信访严重扰乱信访秩序,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等情况严重,涉法涉诉信访中弱势群体占突出地位。第四部分,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构想。通过以上三部分的分析与总结,我们可以看出针对我国目前的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基本概述,现状以及面临的问题,为我们采取哪些措施与方式来解决该制度的不足提供了指引。本部分探讨对于我国目前涉法涉诉信访制度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应采取的措施和方法,首先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制度的治理模式;其次,创新具有法治意义的信访工作模式;第三,重构司法信访体制;最后试论完善司法审级体制,维护判决的既判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