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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的分割承认与执行制度是指将某一外国判决依据特定标准分割成内容相对独立的几个部分,然后对其中某个或几个部分予以承认与执行,对剩余部分不予承认和执行的制度。这项制度发源于国际司法实践,并借助国际公约的内容得以成文化和规范化。目前,判决的分割制度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并被尝试运用于各种类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实践中。其中,当属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分割承认与执行最具有典型性。惩罚性赔偿在不同法系的国家地区接受程度不一,且容易因为违背公共秩序、不具有私法性质等原因而被法院拒绝承认与执行,如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而法院则会通过分割判决的方法,将惩罚性赔偿判决中违背本国公共秩序的部分予以排除,对判决的剩余部分进行承认与执行,从而维护了本国公共秩序,也较好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判决的分割承认与执行制度有效地化解了判决在域外承认与执行的困境,并有力地推动了惩罚性赔偿判决在全球范围内的流通。本文共有四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对于判决分割承认与执行制度的介绍。第一节介绍判决分割制度的基本定义、内涵以及与国际私法理论中“分割方法”的概念类比。第二节进一步介绍了分割承认与执行制度在具体适用中的功能、价值导向以及不可避免的局限性。第三节介绍惩罚性赔偿判决得以被分割的可行性。从本节开始,问题将从一般化转入特殊化,由此开始下一部分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的相关问题讨论。第二部分从理论层面上对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讨论。首先,第一节将讨论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原因,此处主要从大陆法系国家拒绝接受惩罚性赔偿判决的传统立场与一国维护本国公共秩序两个方面进行原因的分析。第二节通过归纳总结,分析了具体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四种常用方法。第三节则探讨了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后所引发的法律效果,包括对案件当事人产生的法律效果和对判决作出国、被请求国法院产生的相应效果,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出分割判决的具体要求。第三部分将理论分析上升至司法实践层面,讨论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在国际司法实践中的各种情况。第一节通过比较法研究的方法,归纳了分割承认与执行制度在国际条约与国内法规范中的内容,并总结了分割承认与执行制度的特点与趋势。第二节介绍了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对于惩罚性赔偿开放包容的基本立场,以及美国、英国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典型实践,并对其特点进行归纳评析。第三节介绍了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对惩罚性赔偿从封闭排斥到有限承认的态度转变,列举了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的具体实践,并对其特点进行归纳评析。第四部分基于我国的立场,分析分割惩罚性赔偿判决对我国未来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启示。第一节介绍目前我国在立法工作与司法实践两个方面分割惩罚性赔偿的基本情况。第二节从完善立法工作的角度出发,提出从完善分割的基本依据、完善分割的理由与方法以及加入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国际公约三个层级对法律制度进行补充和细化。第三节从司法实践的实施路径出发,提出以坚持实体法导向,灵活运用分割方法与比例原则以及在实践中具体落实国际条约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