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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解决住房问题,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和住房政策的必然要求。然而,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起步晚,实物保障覆盖面不足,所以今后一定时期内需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廉租住房是保障性住房的重要方面之一。但是,廉租住房的开发规模需求量是多少?在现有财政资金投入有限的情况下,如何能够通过租金控制来保证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需求以实现廉租住房机制的长期发展?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讨。本文以三门峡市作为研究区域,对其廉租住房开发规模与租金控制进行深入研究。本文在评述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基础上,以社会保障理论、住房过滤模型、级差地租理论等为理论依据,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几个国家和地区,深入分析其公共住房保障规模、开发建设规模、资金投入与租金制定模式,提出国内外廉租住房的相关借鉴意义。在实证部分,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三门峡市廉租住房进行研究:(1)预测2011~2015年三门峡市廉租住房开发建设需求量。首先在2010年该市现有实物保障规模可达到1.24%的基础上,假设实物保障规模等比例增加,确定未来5年的需求保障规模,即各年需求保障家庭占城镇家庭总户数的比例。其次依据三门峡市城镇家庭人口等历史数据使用趋势外推法预测未来5年内的城镇家庭户数。最后依据各年的保障规模和城镇家庭户数对未来5年内三门峡市廉租住房开发建设需求量进行预测。(2)对未来5年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进行预测。通过廉租住房建设成本的历史数据及变化趋势,预测未来廉租租房建设成本。同时结合开发建设需求量,得到廉租住房建设资金需求量。参考国内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公共住房建设资金投入比例,分别预测得到未来5年该市廉租住房建设资金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资金投入需求量。(3)对三门峡市廉租住房标准租金控制进行深入分析。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标准租金的制定、地域租金的确定和家庭租金的控制。首先依照该市廉租住房的管理、维修和折旧等费用得到其成本租金为6.57元/月·平方米,参照内外公共住房租金为成本租金1/2的比例,我们得到廉租住房的标准租金为3.285元/月·平方米。其次,考虑到区位因素对住房租金的影响,依据级差租金理论,得到三门峡市廉租住房分区段的租金控制模型。最后,根据家庭的收入水平和市场平均租金水平,提出当家庭租金收入比高于25%时,应当对其进行补贴;当家庭租金收入比低于25%时,应当适当提高其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