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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教育是教师专业发展的关键环节,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目前在我国还处于比较薄弱的环节,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另一方面,学术界对于民族地区新教师入职教育的研究较少。本研究以丹巴县为个案,以诺尔斯的成人教育理论为指导,运用文献法、调查法探讨了民族地区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的实施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如何在民族地区开展新教师入职教育。丹巴县针对新教师采取的是普遍应用于我国的省、州、县、校四级培训模式。本研究发现丹巴县新教师入职教育在实施过程中忽略了新教师的成人特点,忽略了丹巴的特殊性,表现在:入职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供求断裂;岗前培训形式主义,“老教师传帮带”活动指导时间没保障,指导教师的任命不规范,缺乏激励机制,指导方式欠科学,指导内容单一以及其他能体现并发挥丹巴特色的入职教育形式缺乏;入职教育方法忽略新教师的成人心理特点;入职教育评价内容片面,主体单一,流于形式。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丹巴县照搬其他汉族地区的新教师入职教育模式在制度上存在诸多弊端,而且这一模式在丹巴县的适用性不强,与当地的实际情况存在着矛盾。为此,以诺尔斯成人教育理论为指导,立足于丹巴的实际情况,本研究构建了丹巴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新模式:省州、县校、教师三级教育的正金字塔模式。新模式具有以下三点优势:新教师入职教育应适应丹巴县特殊的社会、教育环境;校级培训应成为丹巴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的主体;重视新教师的自我教育和自我需求。这三方面也是丹巴县中小学新教师入职教育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的三点原则。具体实施层面:考虑丹巴县和新教师需求,精选入职教育内容;以校本培训为主阵地,开发具有地方特点的入职教育新形式;采取符合成人学习特点的入职教育方法;从入职教育有效性评价和新教师评价两方面完善入职教育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