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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促进农村和谐,推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政权结构中的基础层级及联结国家——农民关系的纽带,在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居于关键地位。它既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领导者,也是国家农村改革发展政策的最终落实者。乡镇政府工作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新农村改革发展以及建设目标能否实现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在后农业税时代,人们对现有乡镇一级政权的职能和作用产生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反思乡镇,我们会发现乡镇诸多问题的产生,都是由于对乡镇政府绩效难以进行准确、客观的评估。要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就必须积极推进乡镇政府的绩效评估工作,为乡镇政府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客观、有效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充分挖掘我国乡镇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乡镇政府工作的规范和引导作用,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本文从乡镇政府绩效评估的实践研究入手,在吸收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分析了我国乡镇政府现有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存在的不足之处;明确了我国乡镇政府绩效评估的理论基础——新公共管理理论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根据我国乡镇政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新农村建设下的我国乡镇政府职能定位,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接着提出了乡镇政府绩效评估的终极目标是建立“惠农型政府”;最后,本文为乡镇政府构建了一个切实可行的包括经济GDP、“绿色”GDP、文化GDP、人力资源GDP、法治GDP的“5GDP”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特别是建立了一个法治GDP评估指标体系,有利于提高乡镇政府法治意识下的行政效率和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