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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是从哲学的角度理解和思考法,不同的哲学家所持的法哲学观点亦各不相同。马克思在前人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法哲学观点。法与政治作为人类社会并存的两种现象,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从古希腊古罗马、近代古典自然法学派、近代德国哲理法学派的法哲学思想着手,重点阐述了马克思的法哲学思想。又进一步梳理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与中国政治秩序建设的关系,指出中国政治秩序建设要以马克思法哲学思想为理论指导。西方法哲学思想发源于古希腊、古罗马,发展到近代古典自然法学派,其理性法、自由法思想成为马克思早期法哲学观的主要特征。马克思在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法哲学观的过程中,批判地继承了近代德国哲理法学派尤其是康德和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最终在超越黑格尔的基础上提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并进一步论证了法的本质、法的发展规律等内容,建立起唯物主义法哲学观。法和政治之间联系密切,即它们的产生大体同期,性质彼此一致,内容相互交叉,变化彼此互动。法是政治的规则,表达政治意志,调整政治关系,规范政治行为,维护政治秩序,制约政治发展。政治需要秩序,没有秩序政治就会陷入混乱,政治秩序是一个国家最根本的秩序,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基础。中国正处于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正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政治作为一种社会调节机制,发挥着重要作用。政治秩序作为政治调节的结果面临着巨大挑战,必须从有序变革政治秩序、加快经济发展,夯实物质基础、巩固政治秩序的社会基础和培育政治秩序意识等方面加强政治秩序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