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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在其批判哲学中建构一个有机联系的自由理论体系,邓晓芒老师把康德的自由体系划分为“先验的自由”、“实践的自由”和“自由感”三个层次。其中,“实践的自由”又划分为“自由的任意”和“自由意志”;“自由感”又划分为审美鉴赏的自由感和社会历史中的“自由权”。根据这种划分及我的兴趣所在,本文试图对其中的“自由意志”思想进行系统的分析和探究。意志理论是西方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代。后来,教父奥古斯丁对自由意志问题作了较深刻的探讨,不过,奥古斯丁认为人的自由意志是神赋予的,终究在神的恩典之下。康德以前的近代西方哲学家围绕自由和必然的关系又对自由意志问题展开了新的探讨,但始终没有从本体论的层次解决人的意志自由问题,只是在科学理性思维方式的支配下,在自然事实领域的范围内兜圈子。康德的意志观承接近代的问题并遥遥回应古代先哲的言说,在许多方面均实现了重大的根本性的创新,实现了意志问题研究的方法论转向,从世界和人的双重存在来谈论人的自由意志问题,把自由意志与人的道德紧密联系起来。康德认为,“人是有限的理性存在”,一方面,人是感性的自然人,具有经验的品格,是感性世界的一员,要服从自然规律;另一方面,人也是有理性,是超感性的自由人,具有理智的品格,是理智世界的一员,应该服从道德法则。在康德看来,只有把自由从自然必然性领域提升到道德领域,才能把长期游离于人之外的自由归还给了具有实践理性的人本身。康德的自由意志观第一次将人从自然律与宗教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确立人的尊严和价值打下了牢固的基础,也开创了自律伦理学的先河。后来,康德对“自由意志”与“选择意志”进行了区分,完善了他的意志理论。康德虽已逝去,康德的自由意志哲学却得到了传承和延续,并对后世的哲学、政治和社会等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