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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外出劳动力已经成为支撑我国工业化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但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贡献并未得到重视,特别是在收入分配领域,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工资报酬严重偏离其实际贡献甚至出现扭曲的现象。谁来决定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工资水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本文在系统梳理工资决定理论和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现有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办法,试图从两个方面:一是宏观上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水平如何决定,二是微观上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的差异性主要受哪些因素影响,系统研究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工资决定,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从刘—费—拉二元经济模型来看,农村外出劳动力获得的工资实际上只是制度工资(生存工资),当前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制度工资在实践中表现为最低工资标准,而最低工资标准主要由地方政府和企业博弈的均衡决定,是企业和地方政府合谋的结果,农村外出劳动力由于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影响力极其有限,劳动者本身被排斥在工资决定规则的制定之外,造成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长期偏低甚至扭曲。深圳和龙岗最低工资制度的实践也表明,最低工资标准对农外出劳动力的工资水平有较大影响,而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更多的是迎合企业的偏好,调整幅度和力度都不大。在宏观角度研究农村外出劳动力决定机制的同时,我们也利用2005《广东省企业用工调查》的数据从微观角度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水平差异性进行研究,结果发现:1.年龄、当地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时间、文化程度、技能等人力资本因素对农村外出工资水平有显著的影响,说明当前农村外出劳动力大多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部门就业,农村外出劳动力市场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工资在一定程度能够反映人力资本的差异。但从相关系数上来看,年龄、当地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工资水平实质上影响较小,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工资水平影响较大,说明与工作经验相比,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资回报率更高。而与城镇劳动力相比,受教育年限、技能水平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的影响要高于对城镇劳动力的影响,说明与城镇劳动力相比,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投资回报率更高。2.性别、区域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水平也有显著的影响,并且性别和区域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工资的影响要高于对城镇劳动力工资水平的影响,说明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市场化程度虽然较高,但仍然存在一定的歧视和市场分割壁垒。3.工作搜寻渠道的市场化程度与外出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水平显著正相关,但回归系数也显示工作搜寻渠道对外出农村劳动力的工资水平影响不大,且要低于搜寻方式市场化程度对城镇劳动力工资水平的影响,说明农村外出劳动力就业市场信息化建设依然落后,有效供求信息的传递效率还赶不上传统亲缘关系搜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