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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是胡锦涛主席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的。它的提出不是偶然的,它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下的产物,它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提出的,它是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之上的正确理论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的理论,本质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知、情感、信念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源于道路的正确性和不可逆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自信,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成熟性和符合目的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思想提出的时机恰当,定位准确。它的提出有利于增强我们对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信心。自信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支撑。只有树立强大的自信,才能让我们振作精神、奋发图强,才能使我们有勇气面对前进道路上遇到的困难和险阻,才能帮助我们成就一番伟大事业。“三个自信”是对全党和全国人民在精神状态上的要求,也是在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的精神动员。在“三个自信”的贯彻落实上,我们要保持头脑的清醒。必须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必须把握当前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必须立足于八项基本要求之上,认识到中国的“三个没有变”。在“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方针的指导下,在不断提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努力中,不断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个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个自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日渐成熟的标志,它可以启发、鼓舞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坚信自己的选择,指导着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不断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