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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的传达,是文学翻译中最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之一。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风格一词的涵义本身就没有严格而公认的科学界定—从大的方面讲,可包括时代风格、民族风格、阶级风格;而从细处着眼,它又可以被理解为作者对某些语言现象的倾向性。由于风格的定义模糊而微妙,翻译的风格论更因翻译活动区别于一般文学活动的实质和原理显得更加难以操作。 传统翻译理论把翻译解释为两种语言间的文字转换活动,在不同语言形式可表达相同意义的前提下,自然而然地将与原文的“忠实”、“对等”作为翻译的出发点与最终归宿,遏制译者的创造性,抹煞译者风格的存在。针对这样根深蒂固的传统翻译理念,本文以翻译所涉及的三个层面为依托,逐层阐述了译者风格存在的空间:首先是语言符号系统转换之间存在的障碍使译者能充分享有词语处理、句子重构甚至篇章重组的自由;然后是文化环境的差异和浸染在文化环境中更加丰富多彩也更直接影响翻译活动的译者个性。在这三个层面上,译者都有空间将自己的风格从炼字、遣词、造句中淋漓展现。 本着辩证主义的观点,尽管本文的出发点是反对以体察和传导原语全部风格意义为原则的传统翻译风格论,但作者也认为:作为一种特殊的“二度创作”,在由风格的独特性决定的译者风格与作者风格这对必然矛盾中,对作者风格的鉴别与重构仍然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主动的译者创造是在语义、审美等层次无法与原文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而采取的变通之道,应以不违背、不损害原文意蕴、风貌为本;而被动的译者创造则无处不在,渗透始终。依附于作者风格的译者风格同样可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系统的“非定量模糊集合”,与作者风格在翻译作品中兼容并存。 在突破传统“印象性术语”的藩篱,引进语言学视角并将二者有机融合的基础上,本文对作者风格的传达和译者风格的创造都从风格的形式标记和非形式标记两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指出对译者创造性的“度”的拿捏是影响泽品质量的重要指数,译者应在充分传达作者风格的前提下,在可能的空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风格的凸现;只有这样,才能摆脱以再现作者风格为己任、压抑译者个性的传统翻译风格论,真正提高译者地位,使翻译事业得到应有的肯定和尊重。当然,译者风格与作者风格并重的翻译风格论的完善和系统化还需要更深入的研究与更长久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