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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以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为代表的中共领导层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带领全国人民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使我国传承了几千年的小农经济变为集体经济,数亿的农民群众踏上了社会主义道路。然而,任何一种制度的变革都不可能一蹴而就,其过程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农业合作化的进程中,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从各自的角度出发,对具体历史实践的展开也存在着诸多思想认识上的差异,领导层中不同思想认识的碰撞和争论时有发生。而恰恰是在不同认识和思想的交互碰撞和影响中,共识的凝聚成就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化道路。如今看来,正是由于时代局限性而达成了“重工轻农的战略布局”、“大规模的农场经济必然会产生‘规模效益’”、“集体化走苏联式‘集体农庄’”等具有片面性共识,使我国的农业合作化最终又回到了以“农民家庭与小块土地的结合”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来,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并没有得到改变。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农业的发展进步和新农村建设的持续推进,我国农村的发展逐渐向互助合作的方式上靠拢。专业互助组织的出现和发展,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产增收以及建设现代农业等方面,表现出了非常明显的优势。历史进步的曲折性和反复性要求我们必须对此加以重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回顾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之路,研究对比以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为代表的农业合作化主要领导人的合作化思想,对我国明确未来的农业发展道路、实现农业现代化、根本解决“三农”问题等方面都有重要的借鉴与启迪意义。全文分为五部分。第一部是导言部分。在这一部分阐述论文的选题意义、农业合作化的研究现状、对农业合作化的进程做了一个简单的概述并划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总结了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分别阐述了毛泽东、刘少奇、邓子恢的农业合作化思想,着力表述他们各自特有的合作化思想,求同存异,为下一部分的争论做好了铺垫。第三部分着重从合作化的方向和发展进程两方面阐述毛泽东与刘少奇、毛泽东与邓子恢的争论过程以及争论结果。第四部分探讨在时代局限性下的争论达成的共识,分析了争论总是“一边倒”的内在原因,最后表述了要正确认识合作化的优劣与变迁。第五部分得出了一些20世纪50年代的合作化对当今新农村建设的启示。第一,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保护农民合法利益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第二,土地股份制产权创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合理的方向。第三,农业合作组织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