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以法律形式正式确立了反悔权制度,对弱势的消费者群体进行倾斜保护,实现了公平正义和社会利益的均衡。本文的研究目的是通过对新《消法》修改中反悔权制度的由来、确立、适用、意义作出具体研究,帮助消费者和经营者理解并适用该制度。在具体研究过程中,针对反悔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消费者反悔权制度提出建议,有助于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首先对反悔权的概念进行界定,指出反悔权是合同成立以后,一定期间内无理由解除合同的选择权。其次分析了反悔权的权利性质,反悔权是一种单方、法定形成权,包含在法定解除权规定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中。最后对反悔权进行法理分析,了解反悔权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和实践意义。第二部分主要讨论国内外反悔权制度的立法现状。首先对国外各种反悔权制度予以辨析,了解英美法、欧盟条例及德国地区关于反悔权的相关规定。其次,整理我国近年来的商业实践和立法实践中关于反悔权制度的相关规定,讲述反悔权制度从地方立法到正式列入国家立法的发展历程。最后,通过国内外比较,得出我国引入反悔权制度的国际立法借鉴。第三部分讨论反悔权制度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权利适用范围、权利适用规则、法律后果以及对消费者权利的限制等方面。法律规定的滞后性和概念性,使得反悔权制度规定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这部分通过对反悔权制度进行分析,发现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第四部分对反悔权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建议,从权利适用范围、权利适用规则、法律后果和限制消费者滥用权利四方面进行阐述,期望反悔权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达到立法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