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新时代下,美丽中国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距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仍有距离。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是对中国环境治理新征程提出的指导性理念,但现在中国特殊的能源结构、不合理资源禀赋是中国实现绿色发展的最大阻碍,仍需要中国坚定不移的实行节能降碳策略,如何在新压力下实现节能降碳,以及节能降碳的机制如何,这些是实现2018年以来为了控制能耗与应对全球温室效应提出了“能耗双控”和“双碳目标”的不二路径。大气污染作为能源利用的副产品,成因复杂且健康损害性大,须重点关注。而2013年实施的大气治理政策《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政策),旨在控制全国空气污染状况,并对各省市细颗粒物浓度做出详细规定,重点关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重点污染地区。“大气十条”政策的治理效能更加备受关注而“大气十条”政策的节能降碳效应对“能耗双控”和“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现实意义。然而通过对大气治理政策和节能降碳方面的文献梳理,鲜有文献同时从节能和降碳两个角度评估“大气十条”政策。“大气十条”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节能降碳,治理环境污染效果如何,能否推动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大气十条”政策推动节能降碳的内在机制是什么,这些都值得探究。首先,在大气污染相关研究、环境规制、碳减排等文献系统性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假说。通过对“大气十条”政策内容分析,以及对中国环境规制的研究发现,“大气十条”政策作为命令型环境规制,可以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减少细颗粒物浓度,进而达到减少碳排放强度与能源消耗强度的目的。因此提出假说:“大气十条”政策能够起到节能降碳的作用。环境质量的提升,存在市场失灵问题,需要政府的合理管控。波特假说认为严格而适当的环境规制会引导企业进行创新。已有文献研究命令型环境规制能否产生波特效应进行了大量实证研究。环境规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国有企业的绿色创新潜力,为节能减排的实现提供助力。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所引起的两类企业行为引发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提升增量,间接对产业结构产生明显的影响,可直接对能源消耗产生影响,但是产业结构升级存在滞后性,降碳效果不显著。因此提出假说:“大气十条”政策通过直接的创新中介效应产生节能降碳效果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间接中介效应产生节能效果。各个城市因其地理位置属性及其发展情况有着不同的特征,煤炭作为中国重要的能源消耗品,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带来环境污染问题,政策因煤炭消费会产生异质性,因此提出假说:“大气十条”政策对煤炭消费大省的节能降碳效果大于非煤炭消费大省。工业基地类型制约着城市的发展,同时会带来环境质量的差异,因此提出假说:“大气十条”政策对老工业基地降碳效果高于非老工业基地,但节能效果小于非老工业基地。资源是城市发展的基础,资源禀赋不同的城市环保观念与绿色创新程度也会存在差异,在一定程度上主导城市经济绿色健康发展,因此提出假说:“大气十条”政策对非资源型城市的节能降碳效果高于资源型城市。“煤改气、改电”由于政策实施与资金支持,“煤改气、改电”地区的发电设备升级改造,使用更加节能环保产品,技术水平与能源效率与非“煤改气、改电”地区有所差异。因此提出假说:“大气十条”政策对煤改气、改电地区的节能效果更好,降碳效果弱于非“煤改气、改电”地区。其次,“大气十条”政策作为命令型环境规制对全国各省市规制程度不同,最终政策实施得出的效果也不一致。基于28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2003—2017年数据,以“大气十条”政策实施年份为基准年,利用时间趋势图分析“大气十条”政策实施前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碳排放强度)与单位GDP能源消耗量(能源消耗强度)的变化趋势,初步推断碳排放强度下降与能源消耗强度下降是“大气十条”政策作用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利用双重差分(DID)的方法得出“大气十条”政策的节能降碳效应的基准回归结果。结果表明“大气十条”政策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强度与能源消耗强度。处理组与控制组与政策实施年份的单独交互项得到的动态效应结果依旧显著,支持了“大气十条”政策的节能减排效应。使用双重差分的前提条件是满足平行趋势检验,平行趋势检验的结果图表明在“大气十条”政策实施之前处理组与控制组之间趋势相同,满足平行趋势检验。在基准回归的基础上使用地形起伏度作为工具变量检验内生性、PSM—DID的方法解决样本选择性问题,并剔除其他政策干扰、三重差分(DDD)、动态时间窗与反事实分析、安慰剂检验等一系列稳健性检验,以检验政策的有效性,检验结果依旧稳健。然后,从绿色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两个视角对“大气十条”政策节能降碳进行机制分析。结果表明“大气十条”政策通过绿色创新显著降低了碳排放强度,通过绿色创新与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式显著降低了能源消耗强度,可能原因是从长久角度看,在命令型环境规制下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企业有动力进行绿色创新与产业结构。异质性分析表明在“大气十条”政策下煤炭消费大省的节能降碳效果最佳,对非煤炭消费大省节能减排效果有所减弱,可能是因为煤炭消费大省有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更好的节能降碳基础;老工业基地城市的减排效果大于非老工业基地可能是因为老工业基地较多政策倾斜与大力财政支持导致降碳效果显著,但是老工业基地高能耗形势短时间内无法扭转,节能效果小于非老工业基地;“大气十条”政策对非资源型城市的节能减排效果大于资源型城市,可能原因是非资源城市大多为发达城市有经济实力、技术、更多的绿色需求使得节能降碳效果更显著;“大气十条”政策对“煤改气、改电”地区的节能效应均在1%的水平上显著,但是降碳效果小于非“煤改气、改电”地区,可能是因为“煤改气、改电”地区煤炭消费基数大,仍有大量煤炭消费节能效果明显但是碳减排强度下降的比非“煤改气、改电”地区小。最后,基于“大气十条”政策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结果分析,“大气十条”政策实施应以科技发展为导向,加强绿色创新,促进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大气十条”政策的支持与引导作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治理效能,助力达成节能降碳;对于煤炭消费大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高能源消耗效率,促进煤炭消费大省绿色发展;关注老工业基地设备升级与产业结构调整,使老工业基地新发展;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开发其他特替代清洁能源,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等可持续利用能源;落实“煤改气、改电”政策,加大清洁能源使用占比,提高清洁能源效率。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①在测度单位GDP能耗和碳排放数据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说的提出,从选题上弥补了已有文献缺乏“大气十条”政策对节能降碳的影响研究;②基于“大气十条”政策诱发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的影响机制,首次剖析了“大气十条”政策促进节能降碳的直接与间接创新中介效应;③在实证研究部分,选取了适宜的工具变量、一系列稳健性检验和丰富的异质性分析对政策效果进行全方位的评价,凸显了本文关于DID研究对象的热点聚焦、研究方法的高度稳健和研究结论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