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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逐渐成为关系人们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我国是一个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政治、经济、文化、居民需要和社会习俗等均与西方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异,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必然也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建立。与此同时,社会保障制度运行中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给社会保障带来了失业问题、贫困人口增多等负面影响;社会保障资源配置有失公允与结构失衡,酿成了城乡差距的扩大;人口老龄化时代的突然袭来,使得“代际转嫁”的养老模式已步入尽头;社保基金投资效益低下,资金收支缺口越来越大。 面对这些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经验,把握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提出,社会保障体系的构建应该按照“核心突出、项目有限、齐抓并重、标准有别”的原则来配置。具体表述为: 一、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以养老、医疗、失业三大项目为重点抓好社会保险。 政府的职能要充分发挥,要“有所作为”,创造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创造适合企业发展的法律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施展才能的空间。只有企业经济效益提高了,我国的经济才能稳定,职工的基本生活才有保障。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不能过于宽泛,针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社会保险,不能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面面俱到,只宜局限在养老、医疗、失业三项人们最基本的保障上。 二、政策执行法制化,社会救助规范化,社会福利局限化。 社会保障制度相关政策的执行应从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社会的观点出发,依法办事,按章办事。对违法违规操作的,必须通过法律渠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对社会救助应严加规范,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及标准,实施必要的监督。对社会福利不能盲目求高、求全,应按照局限化原则构建福利制度。 三、缩小城乡差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为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我国应按照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建立城乡有别的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农村社会救助、农村社会福利和优抚安置等。 四、严格执行法定退休制度、做实个人账户,减轻在职职工负担。 防止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对我国的冲击,减轻社会保障支出的负担,应严格执行法定退休制度,认真审批提前退休条件,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提前退休。为了弥补养老金缺口、解决个人账户“空账”运转问题,应将个人账户基金和社会统筹基金分开管理,通过不同的组织机构,按照不同的管理方式分别实施,以避免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之间资金的挪用,减轻在职职工负担。 五、确保社会保障基金安全运营,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对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要区分情况,积极运作,有效投资,安全运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不能进入资本市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必须按照投资管理办法进入资本市场;做实后的个人账户基金和企业年金可以在政府监管下进入资本市场。为提高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收益,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运作,但应加强监管,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