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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平等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社会文明发展至今,世界各国对女性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的实现创造了有利的法制环境。大部分国家都已将男女平等的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对妇女权益的保护也散见于各部门法中。然而,现有法律更多关注无视社会性别差异的形式上的两性平等,漠视或者淡化客观存在的社会性别差异。与此同时,女性平等权利由“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现状不容乐观,从而与男女之间的真正平等相差甚远。本文从“社会性别”这一女权主义的中心概念入手,通过分析社会性别理论对于两性平等问题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基于西方女权主义平等观变化给予的“重视差异、不囿于差异”的启发,主张强调结果平等的制度设置、关注实有权利的现实获得,建立崇尚性别关怀的实质两性平等观,改革和完善妇女权利法律保护机制,从而保证女性平等权的真正实现。文章除前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权利平等到性别关怀之理论的演变与探索。本部分首先阐述了社会性别理论的提出、内容及在中国的发展,然后着重分析了社会性别理论对于研究两性平等问题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最后考察了伴随社会性别理论产生、发展、丰富之下的西方女权主义平等观的历史演变。本部分旨在说明从无视性别差异的形式的两性权利平等到关注两性社会差异、给予处于劣势的妇女以性别关怀的历史发展。第二部分:从权利平等到性别关怀之制度的沉积和展望。本部分首先介绍了妇女权利法律化、成型化的有关状况以及我国妇女权利法制保障的形式特征。然后通过对实质平等的理论前提、现实基础、价值目标的分析,得出为实现性别正义而应当重视实质平等、采纳特殊保护的结论。在以上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对巩固和确定妇女权利的制度设置进行了展望,建议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制度决策领域并促进社会性别意识的决策主流化。本部分旨在说明在现有物质文化条件下,有关妇女权利的制度设置应当更为关注两性间的实质平等,针对客观社会性别差异采取特殊保护,给予处于社会性别歧视下的妇女以性别关怀。第三部分:从权利平等到性别关怀之实践的缺憾和完善。在这一部分的开始,本文首先阐述了妇女权利保障的现实状况,得出性别歧视依然存在、法定权利未能最终实现的结论。紧接着着重论述权利的三种实现状态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转化,指出实有权利是女性平等权利的最终归宿的观点。在分析阻碍妇女权利实现的各项因素以后,笔者对如何改革和完善妇女权利保护机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本部分旨在说明相对于法定权利的设置,实有权利的真正获得才能使两性间实质平等得以实<WP=5>现,以及国家和社会为此应做的努力。最后,笔者倡议,两性互相尊重、和谐发展才能更好地推动社会的发展。本文的研究方法: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以综合性、整体性、动态性和实践性作为研究原则,运用女权主义的研究方法,法理学、比较法学、社会学等领域的知识,比较研究、分析问题,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