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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时,委托代理问题就已经出现。委托人与代理人是企业的两个利益主体,目前的研究文献主要集中在代理人的道德风险问题上,忽视了对委托人道德风险问题的研究。大量事实证明,由于委托代理过程中的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作为“经济人”的委托人与代理人都有不守信用的企图和行为,委托人同样有机会主义的动机,同样会产生道德风险,所以委托代理的道德风险是双向的。由于我国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链复杂、初始委托人缺位、行政干预等特殊性,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国有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都可以从自身利益出发,利用自身信息优势,机会主义行事,形成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双向道德风险问题。 论文分析了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双向道德风险的种种表现及其产生原因,运用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分析方法,构建信息不对称情况下国有企业的委托代理模型和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双方的博弈模型;基于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性,将国有企业委托风险分为非市场性和寻租性风险,通过对国有企业特有“串谋”与“滥用权威”寻租行为等道德风险的研究,分析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寻租行为的原因及过程,提出防范寻租的理论依据;最后以建立委托人与代理人双向激励约束机制的观点,提出了完善国有企业委托人和代理人两个市场运作规则、规范双方行为、建立激励约束制衡关系等措施来规避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双向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