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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贸易竞争愈演愈烈,低价倾销已成为世界各国所偏好的贸易竞争手段,反倾销是针对倾销这种不公平贸易行为而被世界贸易组织所允许的合法的贸易救济手段,它直接和有效地起到了保护国内产业的目的,而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是反倾销的基本救济制度,也是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则的重要内容。该规则要求涉及国际贸易的一切行政行为均须法院按照独立、公平、透明的原则予以审查。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发展和出口产品的增加,由于中国产品的劳动力成本低廉的比较优势,我国已经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和被采取反倾销措施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对我国的国内产业造成了严重影响。而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针对我国的反倾销案件则明显增多,反倾销力度也明显加强。加强和完善我国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履行入世承诺的义务就成为一项十分紧迫而必要的工作。 当前学术界研究反倾销的比较多,学术成果也不少,但针对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学术研究则很有限。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为反倾销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因影响到进口国相关产业的利益,也牵涉到出口国涉案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的利益,具有很重要的研究意义。同时,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工作刚刚起步,一些基本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解决。 本文从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相关基本概念入手,着重对美国和欧盟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作了比较分析,阐述了世界贸易组织关于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规定,使我们对国际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然后通过介绍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并与美国、欧盟及世界贸易组织的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相比较,找出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与国际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具体差别,指出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最终提出完善我国反倾销司法审查制度的有益建议。全文共分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