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的使人类的生活更加便捷,交易更加顺畅,但是同时也给传统的著作权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是网络环境的建立,以及网络商业化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在商务贸易中占据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与有形商品交易不同,在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中,软件已经剥离了原有的物质载体,而以能够直接被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理的电子形式独立存在于网络空间。因此,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整个流程都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来完成,这使得交易本身变得更加方便和简捷,并逐渐成为信息社会中经济价值得以完美实现的基本途径之一。但我国当前关于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理论研究呈现一定的滞后性,其在很大程度上照搬了国外的理论与立法,在实践中也没有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制度。对此,本文以软件交易为社会背景,借助提取公因式的分析方法,从软件许可的基本概念出发,以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法律性质为核心,系统研究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相关问题,试图构建系统、完整的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理论体系。全文共约十二万字,分为七章展开。
第1章绪论。该章首先概括地描述了本选题的意义,一是构建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体系化图景,其次发掘归纳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制度中的特有理论,进而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提供借鉴。目前国内对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理论的研究受国外立法的影响,基础理论研究较为贫弱,细节研究异常繁荣,不利于搭建沟通与对话的平台,形成学术共识。体系化的构建当是解决当前软件交易领域理论纷争,特别是完善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制度的切入点和突破口。
第2章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概述,分为3节。本章首先界定了计算机软件的概念,比较分析了计算机软件与计算机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是一种知识财产,其交易在性质上是一种知识产权交易,其核心是软件著作权的转移;计算机软件产品是一种知识产品,其交易在性质上是一种信息产品交易,其核心是软件产品信息财产权的转移。随后分析了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概念,其是指以计算机软件程序以及计算机软件产品为客体的在线电子交易,其是电子商务的一种特殊类型。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包括软件作品的在线许可,也包括软件产品的在线许可。
第3章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交易市场,分为3节。本章首先梳理了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交易市场,目前,具有代表性的软件在线许可的交易市场在理论上主要包括美国UCITA的大众市场、日本北川善太郎教授的复制市场以及日本林纮一郎教授的。“数字创作权”市场。随后本文在借鉴与吸收现有交易市场理论的基础上,自行提出了一个适用于目前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交易市场理论体系。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市场分为著作权交易市场与著作物交易市场两大部分。著作权交易市场为计算机软件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市场,著作物交易市场为计算机软件产品的产品销售市场或软件服务市场。
第4章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类型,分为4节。本章主要介绍了各种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类型。在整个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市场中,本文将常见的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概括为计算机软件经营许可、第三方软件开发许可、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与计算机软件服务许可四种交易类型。其中,计算机软件经营许可与第三方软件开发许可属于著作权交易市场,其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与计算机软件服务许可属于著作物交易市场。
第5章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法律性质,分为4节。本章主要分析了各种计算机软件在线许可的法律性质。首先,计算机软件经营许可与第三方软件许可的法律性质上都是一种著作权许可;其次,无论是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还是计算机软件服务许可,计算机软件交易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信息产品交易。标准的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是一种以计算机软件产品为客体的买卖;而定制的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是一种以计算机软件产品为客体的承揽;计算机软件服务许可虽然名为“服务”,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租赁。计算机软件产品交易都是以信息财产权为核心的,其交易本身并不涉及知识产权许可。计算机软件产品交易中,计算机软件开发者与软件产品购买者或使用者之间不存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因此,计算机软件开发者不能以知识产权许可的名义来限制和干预信息用户对计算机软件产品的正常使用。
第6章计算机软件作品的在线许可,分为4节。本章主要分析了计算机软件作品的在线许可的合同,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经营许可合同与第三软件开发许可合同,同时对相应的案例进行了分析和评论。
第7章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在线许可,分为4节。本章主要分析了计算机软件产品的在线许可的交易规则,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作品在线许可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消灭与合同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