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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1)了解我国酒后驾驶的现状,包括酒后驾驶的发生率以及酒后驾驶相关行为的发生情况等;(2)了解公众认知,包括对酒后驾驶行为的看法以及对相关危害、相关法律知识的知晓情况;(3)分析影响酒后驾驶行为发生的相关因素,为进一步减少酒后驾驶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方法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在武汉、西安、南京3个地区,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对当地18~70岁居民进行问卷调查。采用调查问卷《酒后驾驶相关知识、态度、行为调查》,收集调查对象的饮酒史、驾车史、酒后驾驶相关知识和态度、酒后驾驶行为及相关情况等信息。共发放问卷6870份,有效回收6232份(90.71%)。对计数资料的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或Fisher’s精确概率法。用Logistic回归模型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1)居民对法律规定“酒后驾驶”的最低血液酒精浓度、“醉酒驾驶”的最低血液酒精浓度、酒精对驾驶的影响、醉酒驾驶是否会追究刑事责任、醉酒驾驶会受到的处罚以及因醉酒驾驶吊销驾驶证的规定年限的知晓率分别为21.90%、13.62%、27.41%、91.77%、20.08%、9.85%。(2)不同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居住地、收入状况、婚姻状况的人群,对酒后驾驶相关知识的认知存在差异。(3)驾车者人群中酒后驾驶的发生率为17.29%,其中男性为17.53%,女性为16.78%。(4)男性(OR=1.67,95%CI=1.13~2.25)相对于女性发生酒后驾驶风险更大;居住在城市的人群(OR=1.64,95%CI=1.09~2.33)相对于居住在农村的人群发生酒后驾驶的风险更大;饮酒频率(OR=2.49,95%CI=2.21~2.80)越大,发生酒后驾驶的风险更大;开车频率(OR=1.42,95%CI=1.21~1.68)越大,发生酒后驾驶的风险更大;酒后驾驶知识的知晓度(OR=0.54,95%CI=0.38~0.78)越高,发生酒后驾驶的风险更小;乘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群(OR=6.19,95%CI=4.31~8.88)发生酒后驾驶的风险更大;驾车或坐前排使用安全带的人群(OR=0.48,95%CI=0.30~0.77)发生酒后驾驶的风险更小。结论公众对酒后驾驶相关知识的认知存在一定的不足,需进一步提高。不同人群对酒后驾驶相关知识的认知存在差异,可考虑性别、年龄、教育程度、职业、居住地、收入状况、婚姻状况的因素,针对不同人群特征采取措施以提高公众认知。酒后驾驶行为受以下因素的影响:性别、居住地、饮酒频率、开车频率、酒后驾驶相关知识知晓度、是否乘坐酒后驾驶机动车、是否使用安全带。可重点针对男性、城市居住人群、经常饮酒并经常驾车的人群以及乘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群进行酒后驾驶行为的干预,同时提高公众对酒后驾驶的相关知识的认知、以及推广安全带的使用可减少酒后驾驶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