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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影响制约和谐社会建设的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的实践路径和政策措施,目标在于通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首先,本文从公平正义这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原则和支柱出发,厘清和界定和谐社会、社会公平、教育公平、教育均衡和义务教育均衡化等相关的概念,全面剖析义务教育均衡化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相互关系。指出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社会成员对社会发展成果的共享、利益关系的协调、发展机会的均等,等等。而我国的义务教育是国家以法律强制实施的、以财政经费为保证的公益性、普及性国民教育,其基本目标是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义务教育对象提供一种平等、免费和基础的教育。义务教育的均衡问题是关系社会分配公平与否的基础性问题,涉及教育法规、公共教育政策措施制定和实施的公平公正,公共教育资源在区域间、区域内、学校间、群体间、个体间分配的均衡,受教育者教育机会、教育过程和教育条件的均等等一系列问题,并直接影响到发展机会与结果的均衡问题,进而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成效。受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教育管理者认识和管理水平以及义务教育的各利益相关方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中国的义务教育发展出现了比较严重的不均衡问题,并由此造成人际关系不和谐,各种矛盾和问题频现。另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大力实施“两基”、“普九”等一系列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的项目,适龄人口入学率、缀学率、教育设施、教育观念等方面有了积极的变化,这些变化为义务教育未来发展及义务教育均衡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和经验。以广西的实践为例,探索以义务教育区域均衡化推进义务教育全国均衡发展的“区内均衡化--区域间均衡化--全国均衡化”发展思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国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使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为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益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