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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转型和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之下,城乡空间不断经历着被重构的过程,城与乡之间的资源配置和社会福利供给之间存在较大的鸿沟,二者发展速度与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失衡”,城中村就是这种“城乡二元”失衡状态下的产物。城中村的出现和存在特别凸显了当今中国的社会福利空间分化。在这里,资本、权力和社会力量进行着激烈的争夺,各种社会空间现象十分复杂,体现了社会和空间的双重复杂性。“城中村”现象所折射出来的问题,不仅仅涉及这一特殊空间之内的居民的福利,更重要的是,反映了更加宏观意义上的城与乡之间的居民福利身份的空间分化问题。城中村只是这一复杂问题最为直接的“产物”。社会福利城乡分割的格局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福利制度发展的桎梏。城中村居民从农民到市民的转变,不仅仅只是一个身份的转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城乡一体化实现个人及家庭的整体发展,在福利待遇、生活质量等方面都能得到较大的改善和提高,得到与市民同等的福利待遇。当国家社会福利制度在城中村这一空间之上呈现“缺场”状态时,城中村及其居民如何获得和生产属于自己的福利,又是如何实践着独特的行动逻辑,就成为当下值得探究的问题。从空间与权力的角度来说,城中村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空间,并不是城市和农村自然发展演变的产物,而是国家权力在城乡空间上的运作结果,是权力与空间互相作用而建构出来的产物。在中国,城乡空间的形成和变迁受到权力的深刻作用和影响,权力决定着城市与农村空间关系的发展和变化,城中村是各种权力介入空间生产的载体和平台。国家建立的各项制度,包括社会福利制度,都是权力运作方式的反映。权力的运作是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行为,对于城中村来说,这一权力机制就是以国家为主体所实施的社会福利制度。而城中村的形成也是国家权力通过社会福利制度在城乡空间上的建构与形塑的结果,在不同时期不同权力/政策建构和设定的边界有所不同。从历时性的角度,以社会福利制度的形成与变迁为线索,可以将国家权力在城乡社会空间的运作过程,也即中国城乡二元的社会福利制度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城市空间的单位福利与农村空间的集体福利,呈现出空间隔离的特征,表现为一种空间隔离的社会福利制度,在城乡之间尤为突出;第二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社会福利制度仍然存在“重城轻农”和“城乡失衡”的问题,表现为一种城乡空间分化的社会福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对城中村社会空间的建构经历了一种历史的时序变化过程。我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本质就是一种基于不同身份的空间分类制度,其核心功能是通过划分城市与农村不同的身份待遇来达到空间分类的目的。社会福利制度以“身份”作为分类识别的标准,按照社会成员不同的身份属性,给予区别化的福利待遇,这也是目前城乡二元社会福利制度形成的根本原因。所以,我国的各项社会福利制度一直呈现城乡分割、职业分离、身份区隔的状态。社会福利制度将全体社会成员划分为城市居民与农村村民两类权利不对等的主体,形成了城乡居民福利身份的空间分化。而失地农民的社会福利,更是游离于城市社会福利体系和农村社会福利体系之外。城中村居民就是一种被权力建构出来的分类对象,他们并不享受国家分配的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等福利资源。社会福利资源的配置规则由国家权力通过社会福利制度所决定,但是资源的具体获得则需要通过日常的空间生产与空间实践来实现。在社会转型的宏观背景下,城中村居民作为行动主体所具有的行动能力,在空间中表现得日益丰富,应该从多个角度加以重视和理解。集体行动的影响已经成为令人关注的重要问题,空间争夺的意义也被不断加以解释,居民个体的行动仍然是理解这种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维度。居民们采用一种“主动性”“抗争性”的做法,借助于集体或者说合作的方式,获得行动的合法性,也是一种获取福利资源的空间策略。对福利资源的主动性的争夺以及对福利项目的空间生产,是刘村居民自下而上进行空间建构的常用手段。也因此,他们获得了自给自足的收入保障、教育福利、养老保障以及就业福利。空间以特有的方式打通了刘村的日常生活实践,而这一特殊的社会空间也成为人们展开策略性行为的场所。以居委会为中心的城中村村集体,通过制定涉及面尽量广的社会福利政策,试图获得自己的话语权,而不是被排斥于城乡空间之外。他们不是“被动的容器”,而是拥有自我建构能力的自主性群体,通过建立在集体行动上的文本“书写”,找寻了一种合法性的日常表达方式。城乡之间的福利差异并不仅仅是因为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地域区别,而是基于城乡空间整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之上的空间差异,是一种不平衡的社会福利。当前,中国已经进入新时代,各项发展都站在了更高的起点上。以“美好生活需要”取代以往的“物质文化需要”,是中国民生发展的质的升华。社会福利制度肩负着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大职责,需要加快改革与发展的进程。新时代社会福利建设的目标任务就是要改变发展不平衡的状态,使社会福利制度从城乡空间分化走向一元融合,使社会成员具有统一而平等的福利身份,全面建成高质量的中国特色社会福利体系。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将社会福利问题置于社会空间理论框架中进行研究,将社会福利的议题与社会空间理论相勾连,展现出一个理解和把握社会福利问题的独特视角,并从社会学的学科角度与社会福利学者进行交流与对话。二是提出了“福利身份”的概念,这是一个具有空间性的被社会建构的概念,对于理解城乡居民社会福利的空间分化过程有很好的启示,能够表明居民社会福利制度与城乡社会变迁的内在关联。三是从城中村居民日常生活的视角入手,强调从个体日常生活的微观视角来透视社会空间,强调了居民的“主体性”,并以此为相应的研究路径,关注这一群体在城中村这一社会空间内的福利状态和实践。当然,研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可将研究对象的范畴扩大到外来流动人口等群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