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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结构面临深度调整的时期,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未来一年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货币政策面临困境。如何选择最优的货币政策框架以缓解保增长和调结构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货币政策应该重点关注的问题。通货膨胀目标制这一以控制通货膨胀率为首要目标的货币政策框架重新被热议。通货膨胀目标制是利用一个明确的通胀量化目标将价格稳定作为主要政策目标的一个政策框架,其追求通过赋予货币当局操作独立性和工具独立性从而使货币当局能够以透明的方式引导政策并能对其行为和结果向政治当局和社会公众负责。通货膨胀目标制可以由四个关键属性进行概括,即政策独立性、明确的通胀目标、问责制和透明度。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价格水平财政决定理论(Fiscal Theory of the Price Level,FTPL)开始在学界兴起,该理论认为,价格水平是由财政当局和货币当局共同决定的,而非由任一方单方面决定。只有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相互配合下,价格水平才能稳定在理性预期内,保证物价水平和产出水平在合理范围内波动。在上述背景下,实证方面,本文引入相关模型,利用双重差分DID方法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货膨胀目标制有效性进行验证,首先选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研究组和对照组,然后利用实证模型分别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接着,本文引入面板回归分析模型,在原有实证模型的基础上引入政府债务因素,分别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考虑财政政策因素的情况下验证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有效性。本文研究结论如下:第一,通货膨胀目标制有效,即通货膨胀目标制使得目标国相对于非目标国拥有更低的通货膨胀率;第二,在考虑财政政策的因素下,通货膨胀目标制依然可以降低相关国家的通货膨胀率,证明通货膨胀目标制的有效性。本文针对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给出的具体政策建议如下:一是设立过渡期间,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引入通货膨胀目标制;二是不断完善实施条件,努力构筑符合政策施行的环境;三是尝试运用核心通货膨胀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