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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学术评价近年来逐步打破“唯论文、唯职称、唯奖项”的传统评价体系并提出建立新型的学术评价体系,与此同时建立起分类分层的新型、高效的高等教育人才评价体系。除“破四唯”外,高等教育人才评价应回归注重教师科研成果质量、科研成果贡献、教学质量等方面,并且围绕这些方面对人才进行学科分类为基础的人才评价。
本次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几所在人文及社会科学领域教学及研究较有特色的地方高校为例,深入调查该地区几所具有代表性的地方高校,以高校现有的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职称考核制度、教师评优评奖制度以及制度中关于教师科研、教学、社会服务、师风师德内容的评价规定等为依据,结合各高校自身及南宁市地方特色,发现其现有的人才评价制度中有关于人才分类的依据、人才分类评价的内容及指标、人才分类评价的主体及周期、人才分类评价的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存在诸多问题。现有的驻邕地方高校哲学社会学科教师评价存在教师学科分类不足、教师评价方式具有科研成果“功利化”色彩、教师评价内容及指标忽视不同学科教师工作特点、教师评价主体单一且社会化程度低、教师评价周期设置不合理、教师评价结果运用不具备明显的发展性引导作用。在此现状基础上,结合英、美国家等拥有地方高校且教师评价先进性和发展性特征明显的国家高等教育人才管理经验以及国内高等教育教师评价管理较为成功的高校经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几所驻邕地方高校的教师人才分类评价管理机制层面上做出思路及实施建议:建立针对哲学社会学科教师的评价机制、采取有积极导向性的教师评价方式、设置具有全面性和结构性的教师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组建具有社会化特征的多元教师评价主体、设置适应哲学社科学科教师科研及教学特点的教师评价周期、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突出对教师个人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本研究致力于对南宁市地方高校教师人才分类评价给出机制层面的建议对策。
本次研究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几所在人文及社会科学领域教学及研究较有特色的地方高校为例,深入调查该地区几所具有代表性的地方高校,以高校现有的人才引进、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办法、职称考核制度、教师评优评奖制度以及制度中关于教师科研、教学、社会服务、师风师德内容的评价规定等为依据,结合各高校自身及南宁市地方特色,发现其现有的人才评价制度中有关于人才分类的依据、人才分类评价的内容及指标、人才分类评价的主体及周期、人才分类评价的结果运用等方面的存在诸多问题。现有的驻邕地方高校哲学社会学科教师评价存在教师学科分类不足、教师评价方式具有科研成果“功利化”色彩、教师评价内容及指标忽视不同学科教师工作特点、教师评价主体单一且社会化程度低、教师评价周期设置不合理、教师评价结果运用不具备明显的发展性引导作用。在此现状基础上,结合英、美国家等拥有地方高校且教师评价先进性和发展性特征明显的国家高等教育人才管理经验以及国内高等教育教师评价管理较为成功的高校经验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几所驻邕地方高校的教师人才分类评价管理机制层面上做出思路及实施建议:建立针对哲学社会学科教师的评价机制、采取有积极导向性的教师评价方式、设置具有全面性和结构性的教师评价内容及指标体系、组建具有社会化特征的多元教师评价主体、设置适应哲学社科学科教师科研及教学特点的教师评价周期、在评价结果运用方面突出对教师个人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本研究致力于对南宁市地方高校教师人才分类评价给出机制层面的建议对策。